藍之馨 劉嘉琪
去年因環境安全隱患整治問題搬遷工作進展緩慢而被廣東省環保廳掛牌督辦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下稱“茂名石化”),今年再次因同一項目“榜上有名”。
昨日,廣東省環保廳和省監察廳聯合發布了2013年十大掛牌督辦區域環境問題。在去年就已被廣東省環保廳掛牌督辦的茂名石化100萬噸/年乙烯改造工程,因未得到有效解決而被繼續掛牌督辦。此外,廣佛交界區域水污染整治等8個項目被列為新增掛牌督辦對象。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到,掛牌督辦是指上級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門通過社會公示等辦法,督促限期完成對重點案件的查處和整改任務。
廣東省環保廳黨組成員、環監局局長周全昨日在發布會上表示,去年茂名石化100萬噸/年乙烯改造工程項目就已經由廣東省環保廳掛牌督辦,但由于該項目未能落實原國家環保總局對其環評批復要求,且其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安置工作進展緩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因此今年仍繼續掛牌督辦,解決期限為2013年12月31日。
廣東環保廳是否會因為茂名石化項目而采取區域限批的辦法?所謂區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業或一個地區出現嚴重環保違規的事件,環保部門有權暫停這一企業或這一地區所有新建項目的審批,直至該企業或該地區完成整改。周全對本報表示,只有環保部才有這個權利。
中石化與環保部門的掐架似乎歷時已久。
去年9月,國家環保部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督察組在對中石化下屬的三家企業(湛江東興公司、湛江新中美公司和廣州分公司)檢查時發現,中石化的煉油企業成了環境違法行為或安全隱患的重災區。
“老是要挾地方政府,說什么國計民生!”說及此事,當時周全甚至在督察組反饋會上拍起了桌子。
企業要怎樣整改才能摘牌?周全對此做出了解釋:企業應就自身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措施、時間節點等,報省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盡管一些整改計劃的時間期限長達幾十年,但如果連續幾年一直都能按期完成,就說明企業已經履行了自己的職責,就可以摘牌了。”周全說。
廣東省監察廳和省環保廳今年2月出臺了《廣東省重點環境問題掛牌督辦管理暫行辦法》,其中規定,對因整治不力,被掛牌督辦的重點區域環境問題未在規定完成時限內解決的,將對責任單位采取約談(市長)、警示、通報、批評等處理措施;對責任單位相關責任人員采取通報批評、組織處理、嚴重的可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周全表示,除此以外,相關責任單位還會受到行政問責及環保考核降級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