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令”招致調查和處罰 “爭國酒”爭來近百異議書 茅臺開年一腦門兒官司
貴州茅臺開年不利。雖然已經為“限價令”低頭認錯,但貴州省物價局昨天表示,茅臺此舉違反反壟斷法,將難逃一罰。茅臺此前申請注冊“國酒”商標一事昨天也傳出新消息:國家商標局將向茅臺發送商標異議答辯書,茅臺須在一個月之內對近百份異議書進行答辯。昨天,麻煩纏身的貴州茅臺股票收報206元,跌2.3%。
本報記者胡笑紅
近年來部分企業受罰案例
2011年1月,國家發改委通報多地家樂福、沃爾瑪超市存在價格欺詐,對涉案19家超市門店各處以法定最高額度50萬元罰款,罰款總額950萬元。
2011年4月,聯合利華提價,被國家發改委約談。此后,上海市物價局對其作出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3年1月,國家發改委開出針對境外企業的首張反壟斷罰單,三星[微博]、LG等6家液晶面板企業因價格壟斷,被責令退款1.72億元,并被沒收3675萬元、罰款1.44億元。
■限價令余波
茅臺認錯還得挨罰
1月15日,茅臺發聲明稱取消以前違反反壟斷法有關的營銷政策(即強行要求經銷商不許降價的“限價令”),并在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和貴州省物價局的指導下,依據反壟斷法進行整改。昨天,茅臺再發公告,稱從即日起廢止違反反壟斷法的文件,并撤銷據此給予相關經銷商的處理決定,退還已扣減保證金。
“這件事還沒完。”昨天,貴州省物價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王先生告訴記者,針對茅臺的調查還在進行之中,茅臺應該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律師釋疑縱向壟斷
有消息稱,此次發改委發起調查的法律依據是茅臺的“限價令”已形成“縱向價格壟斷協議”。據了解,此前國內對于“縱向價格壟斷協議”尚無執法案例。
北京國凱律師事務所鐘蘭安律師昨天告訴記者,所謂“縱向價格壟斷協議”,即上游經營者向下游經營者通過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達成的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茅臺的‘限價令’涉嫌價格的維持、固定,有縱向壟斷的嫌疑。”鐘蘭安稱,縱向壟斷消除了同一個品牌內的競爭,以茅臺為例,如果其經銷商之間可以競爭,其價格肯定不會像現在這樣虛高。
如果茅臺最終被認定壟斷,將受到怎樣的處罰?鐘蘭安表示,按照反壟斷法的規定,執法機構可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鐘蘭安還表示,茅臺存在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合法權益這一不正當價格行為,按照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可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
價格下滑在所難免
茅臺核心產品53度飛天茅臺目前的出廠價為819元,零售價最低1519元。業界普遍認為,在茅臺取消“限價令”后,這一零售價可能降至1000元以下。
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梁銘宣表示,在白酒市場銷售不力的情況下,之前很多茅臺經銷商迫于資金問題已經頂著壓力降價促銷了,“限價令”取消后,茅臺價格下滑在所難免。
在商務部昨天舉行的例行發布會上,茅臺的價格問題也被問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表示,新的中央領導集體提出改進作風的八項規定以來,確實有一些高檔煙酒尤其是茅臺酒價格有所下降,但這些高端煙酒的價格本來就很高,所以降價對企業和市場并沒有產生特別大的不良影響,目前其價格和市場仍處于正常狀態。
■﹃國酒﹄商標進展
茅臺須答辯近百異議書
正在接受反壟斷調查的茅臺還將面臨另一件頭疼的事。曾經向國家商標局遞交異議書、反對茅臺注冊“國酒”商標的鐘蘭安律師昨天向記者透露,商標局方面已定于今天向茅臺發送商標異議答辯書。
鐘蘭安稱,他于1月15日前往商標局補交“國酒茅臺”商標異議案件材料時,工作人員告知:商標局將于1月17日向茅臺發送“國酒茅臺”商標異議答辯書,茅臺公司有權在一個月之內對近百份異議書進行答辯。國家工商總局和商標局都非常重視“國酒茅臺”商標異議案件,商標局可能會在半年之內就該異議作出裁定。昨天,記者聯系商標局未果。
去年7月,茅臺申請的“國酒茅臺”商標通過商標局初審,招致各界強烈反對,在3個月公示期內共收到95份異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