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一年口水戰的“紅綠之爭”終于進入對簿公堂階段。昨日,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總部,“紅罐王老吉(微博)”生產商加多寶集團及其母公司鴻道集團,與“綠盒王老吉(微博)”廣藥集團(王老吉商標所有者)面對面,就王老吉商標究竟是2010年到期還是2020年到期展開辯論。仲裁從昨天早上8時審理至下午1時,結果將會在2到6個月內公布。有業內人士稱,視乎復雜程度,這個期限或許延長到一年。這意味著,價值達1080億元的“中國第一商標”的何去何從仍存很大變數。
廣藥集團于上周五首度對媒體開聲,闡述鴻道集團如何非法取得王老吉合同的始末,以及年銷售額逾160億元的紅罐王老吉其年租金僅506萬元。昨日,加多寶也首次對新快報記者說:“我們一直沉默是艱難的選擇”,并表示對官司表示樂觀。
現場
包裝供應商圍觀仲裁
昨天早上,北京飄起鵝毛大雪,王老吉的“紅綠之爭”在國際商會大廈內仲裁,爭論該商標合同究竟是2010年到期還是2020年到期。
10時30分許,場外的記者沒等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下稱“貿仲委”)的人出來,突然出現一位“不速之客”,她自稱是紅罐王老吉的供應商,“我們一年給加多寶供應4億多罐空罐子,因為今年加了生產線,公司十分關注事件的進展”。
記者了解到,該供應商來自奧瑞金集團,主要負責加多寶廣州、紹興等地的部分外包裝供應,而中糧集團則是目前紅罐王老吉外包裝的最大供應商。
下午1時17分時,貿仲委的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說,會議結束了,所有人都已經走了。這意味著加多寶和廣藥集團的雙方代表都未從正常渠道離開仲裁庭。
對此,貿仲委的一位王姓副主任表示,仲裁開庭是不公開的。從機構來說,不能接受采訪,結果也不公布,“公布的話也不是由我們,我們只管裁決”。
他接著說,仲裁員的裁決主要是由仲裁庭做出,他們只是提供服務工作,是民間組織。“此案的標的屬于國資,而我們不管國資,我們只是中立機構,仲裁法規定,仲裁委員會不屬于任何機構,主要仲裁員是從社會聘過來的,有名流、社會專家和律師專家。”
爭議焦點
廣藥原老總受賄改合同
續約2020年是否有效
鑒于王老吉商標案仲裁的核心在于當事雙方當年簽署的兩份續約合同是否有效上,熟悉此案的楊文泉律師昨日表示,根據合同法第52條,鴻道集團當年通過行賄廣藥集團高管獲得的續約合同應無效。
記者了解到,廣藥集團在此次仲裁上提供了與鴻道集團分別于2001年、2003年簽的兩份補充協議,以及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對原廣藥副董事長、總經理李益民受賄案的裁決書等證據。楊文泉表示,按照慣例,貿仲委作出仲裁結果的時間長短主要看第一次開庭申請方提供的事實、證據是否已經清晰足夠供作出裁決,如果證據足夠,那么作出仲裁的時間就會比較短,一般為2個月到6個月;如果當事人雙方為了各自利益,產生的分歧非常大,并在仲裁結果出來之前不斷提供新的證據,也有可能將仲裁時間拖得比較長。
而據廣藥集團高層向新快報記者透露當年的簽約情況,顯示1997年廣藥集團與香港鴻道集團第一次簽訂王老吉商標許可使用合同,2000年簽訂第二次合同,將有效期延長10年至2010年。
“原合同是簽到2010年的,但在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李益民分別收受香港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100萬港元。所以在2002年11月時,雙方又簽署了補充協議,將商標續展期限延長至2013年。”上述高層人士接著表述:“在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陳鴻道100萬港元,并在同月簽署了第二份補充協議,約定將王老吉商標租期延長至2020年。”
因此,2020年也就是目前加多寶集團一直認定的合同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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