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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2萬元罰款并未給“達芬奇事件”劃上句號
達芬奇叫板工商處罰決定
聲稱“從未造假”并將對上海市工商局提起行政訴訟
本報訊 (記者 陳璽撼)上海工商部門的一紙行政處罰決定并未給 “達芬奇事件”劃上句號。達芬奇公司日前通過微博做出強烈回應,公開聲明稱“從未造假”,不服上海市工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并提出“將依法對上海市工商局提起行政訴訟,追究該局違法行政的法律責任”。記者昨天從市工商局獲悉,上海工商已通過微博正式回應質疑,并表示其判定不合格產品有據可查,上海工商將依法應訴。
12月23日,上海市工商局通過其官方微博“上海工商”表示,已向達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對達芬奇經銷的“卡布麗緹”家具未配有中文說明書、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以及部分產品經檢測有部分指標不合格的行為,決定沒收不合格的產品,并處133.42萬元罰款;對該公司所售產品的標簽籠統不規范行為,責令改正;根據《廣告法》有關規定,對該公司網頁廣告宣傳上使用了“亞洲規模最大、檔次最高”等頂級化語言的不規范行為,責令停止發布、予以更正。
對此,達芬奇公司在發給媒體的《達芬奇不服上海工商行政處罰的公開聲明》中稱,上海工商的行政處罰缺乏法律依據,并認為因檢測程序不合法,且不認可上海工商部門對其七件“卡布麗緹”品牌家具做出的“漆膜耐香煙灼燒”指標不合格的檢驗結論。面對達芬奇方面的反應,上海工商通過其官方微博再次重申,在中國市場銷售進口家具,必須配有產品中文說明書,這是國家強制性標準。達芬奇公司已經承認沒有給消費者配備產品中文說明書,這是違法行為,必須受到中國法律的處罰。關于判定部分產品質量不合格,上海市工商局是依據國家法定的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作出的,不是達芬奇公司自己可以解釋的。對于達芬奇公司提出行政訴訟,工商部門將依法應訴。
達芬奇公司一方面急于為自己辯白,另一方面對消費者卻依舊態度強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永鑫告訴記者,從消費者提供的銷售協議和發票等憑證來看,“達芬奇”家具的銷售協議和發票中不見商品名稱、品牌、材質、產地等要素,取而代之的只是一連串字母和數字組成的產品代碼,“這樣個體消費者相對于商家而言,處于絕對的弱勢”。
上海家具行業協會秘書長徐關榮也表示,上海工商部門會同行業協會早已推出了上海市家具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根據文本要求,家具售賣應明確標識家具使用了何種材質木材、產地等信息。顯然,達芬奇并沒有采用這一示范合同,使得消費者維權出現了很大的困難。
又訊 新華社“中國網事”昨天播發的《微博“叫板”工商處罰決定 達芬奇“硬氣”從何而來?!》一文指出,在上海工商微博公布對達芬奇家居的行政處罰后不久,達芬奇“奮起”了:一連幾日在其官方微博上向工商部門“叫板”,明確表示不服行政處罰,并稱自己“從未造假”。達芬奇真的很“無辜”嗎?其辯解理由是否真的站得住腳?其 “硬氣”到底從何而來?!文章指出達芬奇的自辯理由站不住腳。記者咨詢相關人士后得知,達芬奇在微博上的自辯顯得有些無力,而其 “硬氣”正是蔑視消費者個體維權弱勢的一種囂張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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