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榮
□本報實習記者 王榮
自8月4日國美電器大股東黃光裕發函要求召開股東大會罷免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陳曉職位,到9月28日國美特別股東大會黃光裕多數議案未獲通過,56天來的黃陳之爭落下帷幕。雙方在此期間的明爭暗斗活似一部劇情跌宕起伏的商戰大片。
伏筆
國美控制權之爭一般被認為始于2010年8月4日。事實上,早在黃光裕入獄就埋下了伏筆,隨著陳曉上位、貝恩資本進入,黃光裕意識到必須將控制權牢牢握在手中,控制權之爭逐步浮出水面。
2008年11月17日晚,黃光裕在北京被警方帶走。11天后,黃光裕任命陳曉出任代理董事局主席。2009年1月18日,黃光裕正式辭職,陳曉出任董事局主席,初步完成權力過渡。
此時的國美因為黃光裕出事面臨著供應商、銀行的催款以及52億元可轉債提前贖回的壓力。2009年6月22日,國美公告稱貝恩資本有條件認購約18億港元可轉債,董事會建議以每股0.672港元公開發售。兩項融資不少于32億港元。
貝恩資本進入國美后,陳曉以穩定管理層為由實行了股權激勵,并再發可轉債,而這兩項決議均沒有征得黃光裕的同意。“去黃化”觸怒黃光裕,因而在2010年5月11日的周年股東大會上,黃光裕方面否決了三名貝恩資本代表進入董事局,但董事局隨后重新委任了貝恩資本的三名代表。
黃光裕方面的代言人表示,在5月以后黃光裕方面一直在與陳曉溝通,試圖免除陳曉董事局主席的職務,在多日談判無果的情況下,8月4日,黃光裕方面向國美董事會正式發函,提出撤銷董事會一般授權,撤銷陳曉董事局主席職務等5項動議。
爆發
8月5日,國美電器公告稱就黃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購公司股份中的違反行為提起訴訟,并追償由上述違反行為導致公司所遭受的損失。有業內人士總結,陳黃之爭逐步激化,并展開了17個回合的情、理、法大戰,按照發展情況來看,大體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8月4日到8月22日,為陳述觀點階段。陳黃雙方分別發布多封公開信表明態度,黃光裕方面稱,陳曉違背大股東信托,將國美電器變成美國電器,并通過股權激勵收買人心,損害大股東利益。而陳曉方面表示,高管與陳曉共進退,并且一一回復大股東的質疑,認為大股東只顧自己的利益而損害了中小股東的利益。
第二階段從8月23日到9月21日,雙方與機構投資者密切接觸,并逐步拋出底牌。8月23日,國美電器公布中期業績,且貝恩資本表示將債轉股支持陳曉。隨后,借著中期業績全球路演的機會,陳曉方面稱獲得股權達42%的機構投資者的支持。黃光裕方面則在8月27日發函表示,如果大股東的動議在特別股東大會得不到通過,將收回非上市門店的經營管理權,屆時將出現兩個國美。與此同時,黃光裕方面提名的國美董事人選鄒曉春走上臺前,并以獲勝之后將注入非上市公司為籌碼與機構投資者溝通。
8月30日上午,北京市高級法院對黃光裕系列案作出二審宣判,黃光裕三罪并罰被判14年以及罰沒8億元的判決維持不變;而其妻子杜鵑被改判緩刑,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3年執行,并當庭釋放。
第三階段從9月22日到9月28日,陳黃雙方繼續游說機構投資者,并公開拉票,同時公布有利于自身的信息。在9月28日的國美特別股東大會上,黃光裕一方提出的5項決議案除“即時撤銷一般授權”一條獲通過外,其余4項均被否決,陳曉得以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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