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妻杜鵑改判緩刑當庭獲釋,“國美奪權戰”再添變數
備受關注的國美黃光裕案昨日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終審宣判。黃光裕三罪并罰被判14年以及罰沒8億元人民幣的判決維持不變;其妻子杜鵑被改判緩刑,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3年執行,并當庭釋放。據悉,杜鵑已繳清全部罰款2億元,黃光裕也已上繳部分罰金。
據終審判決書表述,法院認為黃光裕和許鐘民在本案中犯罪事實清楚無異議,一審法院對兩人的判決不存在瑕疵,因而維持原判。而對于黃光裕之妻杜鵑,法院聽取了杜鵑辯護律師許昔龍的辯護意見,認為杜鵑在整個案件中沒有起決定作用,而且認罪態度良好,并且在一審判決后及時繳納了2億元罰金,因此對其作出了改判。
今年2月12日,黃光裕案經過三次退回補充偵查后,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公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市二中院審理查明:2007年9月至11月,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兌換港幣8.22億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產重組、置換事項期間,指使他人使用其實際控制的85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15億余元。至上述資產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9億余元。此外,2006年至2008年間,黃光裕作為國美公司和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給該兩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款物折合人民幣456萬余元。
今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黃光裕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沒收財產人民幣2億元,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罰金人民幣6億元,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三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財產人民幣2億元。
以內幕交易罪判處黃光裕妻子杜鵑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億元。判處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許鐘民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
一審宣判后,黃光裕、杜鵑和許鐘民均認為自己不構成內幕交易罪和非法經營罪以及罰金過重,一同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本報記者 劉可 RJ206
分析
二審結果預示國美內戰升級
法院昨天做出二審宣判,撤銷關于杜鵑的量刑,并改判適用緩刑。消息一出,給已經進入倒計時的國美控制權爭奪戰又澆上一勺熱油。受此影響,國美股價跌跌不休,截至收盤,逆市下跌3%。
罰沒財產影響“增持戰略”
眼下,國美控制權之爭已進入倒計時階段——9月28日的特別股東大會將是黃光裕和陳曉之間的大對決。雖然黃氏家族、陳曉方面均未對外表示具體爭取到了哪些投資者,但雙方角力已經進入白熱化階段。
從上個周末的情況來看,黃陳雙方都開打“組合拳”——陳曉等國美電器管理層,以及來自貝恩投資的3位非執行董事一邊在海外路演“拉票”,一邊謀劃重啟永樂品牌,以應對黃光裕收回國美電器商標的殺招;香港聯交所數據則顯示,黃光裕以閃電速度在24、25日兩天,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國美電器股票1.2億多股,占國美總股本的0.8%,共計耗資2.904億港元。分析人士稱,此舉表明了黃光裕通過增持奪回國美控制權的決心。
不過,要想應對陳曉增發20%的稀釋股權行動,黃光裕兩天耗資2.9億港元還遠遠不夠。據測算,目前國美電器的總股本約為150.55億股,按照投資協議定向增發條款再發行20%新股,加上貝恩債轉股擁有的16.27億股,總股本將達到200億股。如果黃光裕要保持股份上34%的“黃金底線”控制權,黃還要以各種方式陸續買入16億股的國美股票,才能應付當下局勢。
以國美現在的股價計算,黃光裕方面大約需要超過30億元人民幣,才能實現繼續增持16億股的目標。
雖然黃氏家族資金雄厚,黃光裕也可以用地產進行抵押,但目前看來資金壓力依舊巨大。而法院在二審中對黃光裕維持原判,這意味著黃光裕一方必須籌措出10億元的罰款,壓力未減。
杜鵑緩刑助力黃光裕
昨天,杜鵑在改判緩刑后,當庭釋放。這對黃氏家族來說無疑是個重大利好。
所謂緩刑,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不用被羈押,享有有限的人身自由,要接受公安機關考察。如果沒有犯新罪,在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
這意味著杜鵑可能出席9月28日的國美公司股東特別大會,國美爭奪戰則可能因杜鵑復出而產生新的變數。
黃光裕現在面臨的一個問題是,沒人能替代陳曉。8月5日,他提名鄒曉春、黃燕虹為公司執行董事,前者是中關村科技副董事長,后者是黃的胞妹,但這兩人似乎還不具有掌控國美的能力。
但如今,杜鵑獲得緩刑。據北京市華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繆蒙京介紹,按照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緩刑期中的杜鵑不能私自離開居住地,而且按照《公司法》中的相關規定,作為國美公司大股東的杜鵑在5年之內將無法出任國美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等職務,不能進入國美的管理層和董事會,但仍可擔任股東,仍然有望在幕前幕后為在監獄服刑的黃光裕代言。
被捕之前,杜鵑長期在香港主管黃家資產投資,精明干練,英語熟練,對公司管理層也頗有影響力。如果杜鵑復出,將會強化黃光裕在這場爭奪中的操作能力。
陳曉全球奔波尋求支持
目前,黃光裕方面握有3成的股權,陳曉及貝恩差得還遠。這也意味著參與投票的股東比例越小,黃光裕的勝算就越大,所以現在陳曉所要做的就是最大限度爭取到其他機構股東,讓他們去參加臨時股東大會,同時給自己投票。業內人士認為,陳曉的壓力恐怕更大。
就在黃光裕積極增持之際,陳曉則在全球范圍內奔波尋求支持。
據悉,陳曉已在香港進行了為期3天的緊急斡旋——陳曉等國美電器管理層以及來自貝恩投資的3位非執行董事,先后與大摩、摩根大通、富達、TheNorthernTrustCompany等幾十家機構投資者的高管和分析師進行了溝通,據稱“溝通非常順利”。
(本報綜合報道)RB022
最新消息
黃氏兩函通牒
國美公告反擊
昨天,國美電器在港交所發布公告稱,黃光裕方面日前連發兩函,提出要求參與國美電器股權配售,并威脅終止上市公司(國美電器)和非上市公司(北京國美)之間的采購和管理協議。
北京國美(由黃光裕擁有并控制)發來的終止函中表明,若Shinning Crown(黃光裕獨資公司,為國美大股東)提出的要求決議(撤銷陳曉和孫一丁職務及撤銷一般授權)在9月28日舉行的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未獲通過,其有意終止上市集團與非上市集團(黃先生私人擁有的門店)之間就若干采購和管理安排訂立的集團間協議。
而在Shinning Crown發來的要求函中,Shinning Crown提出要約認購根據現有發行授權可予配發及發行的股份總數之中55%至65%股份,認購價將根據第三方投資者準備就余下35%至45%的新股數目所支付的每股新股平均認購價,溢價5%。
國美電器在公告中表示,這是黃光裕在迫使股東支持Shinning Crown的要求,旨在鞏固黃光裕單一股東的權益。此外,國美董事會目前并未就根據現有發行授權發行新股有任何決定。
國美董事會在公告中稱,股東無須顧慮終止函中提出的最后通牒,反而應該按照通函中載列的董事會建議,在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支持目前的管理團隊,并且就要求決議投反對票。
國美發言人表示,“黃先生向公司發出了最后通牒,這并不存在實際的威脅,取消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之間的若干管理協議給我們帶來正、反兩方面的影響,重要的是,我們將可集中資源投放于具有更好盈利能力的其他方面。這一行為還證明了黃先生個人利益與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有著根本的區別。黃先生如果得不到其所想要的,他則不惜去破壞整體股東價值。”
本報記者 姜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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