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產經 > 真功夫內亂 兩大股東反目成仇 > 正文
他說非我不娶。我母親和我外婆也勸我:只要蔡達標對你好就行了,又不是和他媽過一輩子!
這些年,他又是二奶、又是三奶的,太傷了,我的心都涼了。
——— 蔡達標前妻潘敏峰
對峙5小時
“先去吃飯吧,別餓著。”在離開前,真功夫創始人的前妻潘敏峰沒有忘記提醒剛才還在和自己對峙的保安人員“先吃午飯”。
繼昨日(13日)對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真功夫)新任副總潘國良上任受阻,率眾大鬧該公司總部一事進行報道后,昨日上午10時,真功夫總裁蔡達標的前妻潘敏峰和該公司董事會監事竇效嫘以及新任副總潘國良再次來到該公司門前討要說法,雙方僵持長達5小時未果。期間,蔡達標的前妻潘敏峰向記者出示了大量法律文件,用以說明此次委任潘國良的合法性。
潘敏峰說,作為真功夫創始人之一的副董事長、副總裁潘宇海在該公司已經沒有實際的決策權。如果前夫蔡達標還不拿出誠意,只有撕破臉皮了……
昨日上午11時,記者趕到高盛大廈16樓真功夫總部時,蔡達標的前妻潘敏峰情緒激動地向在場媒體表達自己的立場。大批保安在場維持秩序,林和街派出所亦派出警員到場協調。
前妻潘敏峰
大股東潘宇海已狀告真功夫
“他們昨天給你們的答復和回應完全是斷章取義,有人企圖掩蓋事實真相。”潘敏峰說,潘宇海對其哥哥潘國良的任命應該是有效的,根據雙方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和《公司章程》,潘宇海對副總職務擁有毋庸置疑的任免權。
“他們不讓潘國良上任的目的就是希望架空潘宇海,使潘宇海在公司完全喪失實權。到目前為止,公司沒有一個副總是我們任命的,都是蔡達標違法聘任的。”該公司董事會監事竇效嫘說,實際上,由于長時間的暗箱操作,潘宇海已基本喪失實權。此前,為了維護自己作為大股東的知情權,潘宇海已經將真功夫告上法庭。
潘敏峰向記者證實,此前真功夫工作人員網上發帖稱“財務賬目被法院查封”系事實。潘敏峰等人出示的天河區法院一份編號為“(2009)天法民二初字第2010號”的民事裁定書顯示,潘宇海主張履行真功夫公司股東知情權,并要求查封該公司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的財務報告、財務賬冊以及會計憑證。記者注意到,天河法院對潘宇海的上述訴求予以了支持。
“員工們說的都是實話,天河法院的法警8月10日下午確實已經來公司查封了財務賬目。”潘敏峰說,為了防止公司員工與潘宇海方面聯系,該公司專門成立了調查部,負責監控員工的動向,一旦發現有員工與潘宇海方面聯系,馬上予以開除。
副總潘國良
仍希望“坐下來好好談清楚”
昨日中午12時40分,守候在真功夫總部門口已經近3小時的潘敏峰一行始終沒有能敲開該公司緊鎖的大門。記者要求進入采訪也遭到拒絕。
在記者與真功夫公關部工作人員交涉過程中,一批公司員工因中午就餐獲準走出緊鎖的辦公室。記者注意到,這些員工似乎與潘敏峰等人很是熟識,期間不少員工主動和潘國良打招呼,雙方有說有笑,完全沒有了此前堵門時和保安人員僵持的尷尬。
“這些都是我們的兄弟姐妹,他們是無辜的。這個事情說到底是殺敵三千,傷己八百,這么弄下去,受傷的只能是真功夫品牌。”忙于和員工打招呼的潘國良等人說,仍然希望能“坐下來好好談清楚”。
時至下午1時30分,仍無法進入真功夫總部的潘國良等人終于離去。臨走前,蔡達標的前妻潘敏峰沒有忘記提醒剛才還在和自己對峙的保安人員:“快去吃飯吧,別餓壞了。”
“各為其主,他們也不容易。”潘國良說。
■ 回應
真功夫法務部:
潘氏任命無效 有事法庭上說
在昨日的采訪過程中,記者始終無法進入真功夫總部。真功夫公關部工作人員解釋說,不讓記者入內主要是怕潘敏峰等人強行闖入,并表示稍后會有正式的回應。
在等待了近5個小時后,記者終于獲準進入真功夫總部的會議室。該公司法務部涂曉翔經理和營運中心一名張姓副總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他們的委托是無效的,我們的《公司章程》訂立在《合作框架協議》之后,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章程》是企業內部的至高法律文件,而《公司章程》已經明確,高層任免必須經過董事會表決和通過。因此潘宇海依據《合作框架協議》下達的任命文件無效。”真功夫法務部負責人說。
“我們不讓他們進門是怕他們干擾公司正常運作,此前他們曾經進來試圖搶我們的財務材料。”真功夫營運副總張先生說,潘宇海已經將公司和法人代表告上法庭,公司一切的行為將以法院判決為準。
在采訪中,記者始終沒有見到真功夫的法人代表蔡達標。但其前妻潘敏峰向記者出示的一份編號為PR-TG-001的公司文件顯示,在8月12日的沖突事件發生當天,該公司就明確了“潘敏峰、竇效嫘兩人與公司日常經營無任何職務上的關系,未經公司最高管層批復,嚴禁其在公司經營場所進行任何干擾行為……嚴禁配合其調撥任何資金”的規定。
而潘敏峰向記者陳述時明確表示,自己系真功夫董事,竇效嫘系監事:“他們剝奪了我們作為董事會成員的合法權利,說到底就是想獨吞資產。”
對此,真功夫法務部涂經理指出:“按照公司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離的原則,他們在公司沒有任何行政職務。”涂經理說,公司股東也不能做違法的事,公司拒絕其入場是有根據的。
■ 專家說法
《公司章程》不影響《合作框架協議》已定條款
委派權不一致
有失公平
潘敏峰多次向記者指出,《合作框架協議》一直都有法律效力。因此,潘宇海一方對委任有效信心十足。真功夫公司法務部涂曉翔經理則稱對方對法律理解有誤。
對于雙方僵持的焦點(潘宇海是否有權委派副總),知名法學專家劉云雷律師指出,雙方對“應該以《合作框架協議》還是以《公司章程》為準”的糾扯中存在對法律本質上的理解錯誤。
“這個委任應該是有效的。在沒有做出新約定(《合作框架協議》失效)的情況下,盡管《公司章程》訂立在后,但這絲毫不影響各股東之前確認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中條款的繼續履行。”劉云雷律師說,按照公平原則,雙方在持股相同的情況下,委派權也應相對一致。如果真功夫的《公司章程》中只規定了作為董事長蔡達標的委任權,而沒有體現潘宇海的相對權利,顯然是有失公正的。除非在訂立《公司章程》時,潘宇海主動放棄了這一權利,否則,此前的《合作框架協議》的約定仍然有效。作者:吳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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