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西南財經大學的甘犁[微博]教授表示,2013年我國城鎮地區住房空置率已經高達22.4%,其中保障房空置率為23.3%,大約有4.2萬億銀行住房貸款沉淀于空置住房。
這些數據的來源,是他所任職的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最新的調查結果。該論斷一經發布,便招致眾多人士的質疑,要求其公布報告中空置率的計算方法。
雖然大家早就覺得國內住房空置率過高,地產泡沫在逐漸成型,但是多年以來,一直沒有權威的機構發布空置率的準確數字。國家統計局曾公開回應說,房屋空置是近幾年由于房地產行業發展出現的新問題,現有的調查統計制度還沒有來得及作出統計,目前國家統計局關于房地產統計方面的制度還不能計算出空置率這樣的指標。
其實,計算空置率難的主要原因是兩個:
一,定義不明確。一般情況下,空置率是指某一時刻空置房屋面積占房屋總面積的比率。但是究竟什么叫做空置的房屋呢?是已經竣工的沒人住,還是已經售出的沒人住?多久時間沒人住算是空置呢?作為統計部門要對一個指標進行統計,首先要對這個指標進行清楚界定,如果界定不清,就沒法統計。
而西方空置率的常用算法,是把全部可用住房和其他商品用房出售和出租總量作為分母,把待售、待租的住房作為分子,相除得出空置率。
二,統計方法不科學。鑒于每一個地區、每一個城市,甚至每一個樓盤都有其獨特性,樣本的選擇成為計算住房空置率的難題。可能你辛辛苦苦計算出來的數字,還不如晚上數電燈泡來的貼近真實。更有些統計機構,甚至想出了查水表、查電表等調查方式。計算空置率之難,可見一斑。
根據國際通行慣例,商品房空置率在5%——10%之間為合理區,商品房供求平衡,有利于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在10%---20%之間為空置危險區,要采取一定措施,加大商品房銷售的力度;空置率在20%以上,則為商品房嚴重積壓區。
而中國家庭金融調查和研究中心的數據分析,2013年我國城鎮地區住房空置率已經高達22.4%,這個數字高于其他國家和地區。
報告當中空置房屋的類型包括兩大類,一類是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因為外出務工等等一些原因而空置的自有住房,即“人房分離”;二類是多套住房的家庭持有的,既沒有自己居住,也沒有出租的住房。
人房分離造成的空置住房比例2011年是4.8%,2013年是5.1%,擁有多套住房的家庭空置房屋的比例是明顯增加,從2011年的15.8%,上升到了2013年的17.3%。
報告顯示,截至到2013年的8月底,中國的城鎮家庭住房擁有率已經高達87%,同時18.6%的城鎮家庭擁有2套以及以上的住房,截止到2014年3月城鎮地區的住房擁有率已經上升到89.2%。
而截至2013年8月,空置住房占據了4.2萬億元的住房貸款余額,嚴重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經濟適用房空置比例高達23.3%,僅次于商品房的空置率,而家庭年總收入最高的25%家庭擁有經濟適用房的比例最高。
無論甘犁教授的數字有多少水分,每一個居住在中國的居民都可以切身感受到住宅市場存在的或多或少的空置現象。但是,決策部門始終缺乏真實而準確的數字,是中國地產市場從認知到決策之難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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