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姍姍
去年以來,政府通過環保、節能和標準提升,推動鋼鐵等重化工產業消化過剩產能的措施越來越明顯。不過,對于在鋼鐵行業中摸爬滾打的華菱集團董事長曹慧泉來說,一些地區仍舊存在業內的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依然嚴重制約著落后產能的淘汰。
在全國兩會期間,作為全國人大代表的曹慧泉,遞交了一份議案,對淘汰落后產能提出了更多細化的建議。其中包括清理地方政府對于一些落后產能企業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實行的包稅制等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建設的不合理政策,以及防止落后產能企業依靠低稅賦、低人工成本、無環保成本等不正當競爭優勢,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逆向淘汰等。
2012年,中國粗鋼過剩產能已超過3億噸,高能耗、高排放的落后產能占很大比例。即便如此,鋼鐵投資規模迄今仍然保持高位,新增產能無序擴張現象仍然存在。他預計隨著國內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轉型升級步伐的加快,后續鋼材消費需求的萎縮極有可能超出預期,很有可能出現產能利用率低于60%的極端過剩情況。
之所以新增產能仍在擴張,淘汰落后產能的成效也不夠明顯,曹慧泉認為,這與不同的鋼鐵企業所面臨的成本和稅收環境有很大的不同有關。
“比如在環保投入和環保成本上,根據中鋼協的資料和我們了解到的情況,各個企業就差距明顯。” 曹慧泉透露,優勢企業的噸鋼環保投資近40元、噸鋼財務費用27元、噸鋼環保運行成本100元(廢氣處理80元、污水處理20元),而落后產能往往不配、簡配或非法停運環保設施。“如果沒有嚴格的執法,不能實現市場競爭環境下的要素成本均等化,真正做好環保的企業反而處于不利地位。”
此外,各個鋼鐵企業所要繳納的稅負也不平等,各地稅收制度執行不一,鋼企實際稅負水平差別很大。根據中鋼協的調研資料,2011年,某中央大型鋼鐵集團噸鋼上交稅金275元,而該省兩個產鋼最多的民營鋼鐵企業噸鋼上交稅金僅為44.21元和31.45元。
稅收的差距,主要來源于不少企業還采用包稅制或銷售不開具增值稅發票等手段。所謂包稅制,是指一些鋼鐵企業繳納的營業稅,是以某年為基數,總額不變,這些獲得當地政府“特別關照”的鋼鐵企業大多是中小型民企,與正規繳納營業稅的鋼鐵企業相比,包稅制可能省下60%~90%的稅收成本。
曹慧泉建議地方政府取消對落后產能企業實行的包稅制等優惠政策。
遞交兩會的議案中,曹慧泉建議綜合利用配套政策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建立嚴格的行業準入和淘汰標準,修訂完善用鋼標準。發揮法律法規的約束作用和國家強制性技術標準的門檻作用,針對能耗高、污染重的行業形成一批國家強制標準,從項目源頭上控制形成新的落后產能;對大氣污染重點區域提前實施更嚴厲的環保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