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11月22日訊,周四,國家發改委醫藥價格座談會如期召開,大智慧通訊社獨家獲悉,會上發改委明確表態,藥品價格管理模式將從“最高零售價”轉向“基準價”的管控,且部分高價藥將面臨最高零售價的調整,這意味著,高價藥受到多重打擊,降價壓力劇增。
在業界看來,基準價管理體系改革與之前的醫保支付價格管理思路相承接,即通過對藥品實施定額醫保支付,超額患者自付的管理方式,讓藥企主動開展價格競爭,形成更為合理的藥品價格。
一業內政策專家向大智慧通訊社解釋,由于“醫保支付價”聽起來應由醫保部門管理,所以,發改委將其改名為“基準價”,避免越權嫌疑。
一位藥品招標負責人表示,這一基準價的規定,也就是說,醫院銷售低于基準價的藥品,差額歸醫院利潤;而高于基準價的藥品,則醫院沒有利潤,由患者自付。例如,同一通用名的藥品,外資藥品為50元,國產仿制藥為20元,而醫保對這一品種藥品只支付10元。他認為,這樣一來,高價藥銷售將得到控制,“對專利和原研藥是個沖擊”。
“以藥養醫”的模式一直被視為滋生高價藥的溫床,目前,醫改進入深水區,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也顯示,破除以藥養醫迫在眉睫,而高價藥更成為眾矢之的。今年7月的內部討會上,衛計委就曾明確表態,建立價格談判機制,從銷售金額前200位的合資、進口藥等高價藥的生產企業進行談判,從全國范圍內降低這些藥品的虛高價格;在各地招標中,高價的原研藥也在質量層次的劃分中“降級”處理,意在降低這些藥品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