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0日從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處獲悉,價格監督和反壟斷部門密切關注進口和合資汽車領域的價格問題已不下兩年。這位人士沒有透露具體的反壟斷調查時間表。
這位熟悉反壟斷工作的人士說,兩年前,新華社有關報道披露了中國大陸市場進口和合資汽車價格畸高等問題,我國反壟斷部門就開始密切關注這個問題。
據社會科學院反壟斷專家介紹,國外對大型公司壟斷行為的調查往往要經歷數年。同美國等國家相比,我國反壟斷部門成立不過數年,面臨人手不足,經費緊張等問題,選擇的調查,一定是相對重大或緊迫的問題。 據新華社
■ 揭秘
進口車貴:稅高還是人傻錢多?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沈建軍說,國內進口車市場壟斷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價格居高不下,廠商利潤顯著超過全球平均水平,這已是不爭的事實。
依靠壟斷把巨額利潤留在國外
多年來,對于進口車的殊高價格,業內人士要么說因為稅高;要么說中國“錢多人傻”,號稱是純市場行為。
然而事實并非如此,上海汽車進出口有限公司整車進口事業部總監高濟華介紹,我國進口汽車關稅為25%,增值稅為17%,消費稅分7檔,最高為40%,即使以排量4.0升以上、稅額最高的情況測算,一輛進口車應繳稅額為車價的1.4375倍,國內銷售很多進口車價格是國外同款產品的3倍,顯然存在暴利。
大量熱銷車型,如寶馬X5、奧迪Q7等,排量3.0升左右,稅額為車價的0.95倍。也就是說,價格不應該超過國外市場的2倍。但市場上很多產品3倍都不止。
比如奧迪Q7的3.0T頂配車型,美國售價6萬美元,完稅后正常價格應該不到75萬人民幣,但國內售價超百萬元。
上海外高橋汽車市場總裁張敏說,進口車到岸價就已經被提高了,把巨額利潤留在了境外,外國車廠在華銷售高檔進口車的利潤高于國際平均30%上下,靠的就是壟斷。
限定售價嚴罰低價賣車經銷商
攫取如此超額利潤,是否如有些人說的是由于供求關系決定的,廠家有權設置指導價格,是正常的市場行為,并不存在壟斷呢?
反壟斷研究專家、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士廩不認同這種觀點。“廠商確實有權設置指導價,但不能限定、制定轉售價格,也不能因為特許經營違反反壟斷法。也就是說,廠方如果規定經銷店最低限價,就是壟斷行為。”他說。
高濟華等多名長期從事進口汽車經營的人士向記者證實,國外廠商限定國內經銷商售價的行為長期存在。
一位經營日本、德國、法國等多家品牌4S店的負責人說:“他們非常謹慎,從來都是口頭限定,不留書面證據。因為知道是違法的,有的汽車巨頭,前幾年還在國內搞‘價格委員會’,就是把經銷商秘密召集起來限定價格,后來被人舉報后不敢公開再搞。但現在,毫無疑問也通過各種手段壟斷銷售價格。如果經銷商敢賣低價,就會用‘扣資源’‘商務政策’等多種手段嚴厲懲罰。”
魏士廩說,進口汽車通過銷售代理商,往下進行分銷轉銷,容易產生縱向壟斷嫌疑,只要達成價格限制協議,就觸犯了反壟斷法。
“現在國內同地區4S店同款車價格基本一致,很可能有價格管控問題,但是外商一般不會保留書面證據,所以取證有難度。”他分析,國內進口車通過4S店單一渠道銷售,再把價格提升了,在渠道上沒有可替代性,實際上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一種,利用獨家銷售權實施不公平高價銷售,反壟斷法也明確規定是違法的行為。
控制渠道國外廠商利潤近30%
上海外高橋汽車市場總裁張敏分析,一輛奔馳車,完稅后國外廠商還有30多萬元利潤,保時捷、路虎等品牌就更高,顯然是其涉嫌壟斷的行為造成的。
“不管在消費品領域還是在家電等行業,渠道商的利潤高于制造商的利潤是常態,然而,只有在進口汽車領域,經銷商利潤普遍在10%以下,國外廠商利潤甚至接近30%。這種批零利潤嚴重倒掛的不正常局面,正是壟斷的結果。”張敏說。
而且,進口汽車除了限價銷售外,車廠強推4S店形式、壟斷零配件配售、禁止經銷商跨區域銷售等行為,都涉嫌壟斷。
“進口汽車天價零配件就是因為壟斷銷售;禁止跨區域銷售,還是為了限價。種種現象已經表明,高檔進口車在華銷售產生的超額利潤,真正原因是控制了渠道,也就是壟斷。只不過有的行為比較隱蔽,需要取證調查而已。”魏士廩這樣說。
據新華社
(原標題:反壟斷部門“盯上”進口車暴利已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