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漢澍 王先知 上海、北京報道
誰都沒有想到,深陷輿論討伐漩渦的達芬奇能在2012年元旦前后先后對準上海市工商局(微博)和央視開炮。
年前,在上海市工商局對達芬奇開出一紙133.42萬元的罰單后,達芬奇表示,不服該局的處罰決定,并表示將對其提起行政訴訟。
年后,《新世紀》周刊在今年第一期刊發(fā)了《達芬奇案中案》系列文章。文中,達芬奇揭露了央視記者故意編發(fā)虛假報道,牟取巨額非法利益等一系列鮮為人知的故事。
達芬奇為什么選擇幾乎同時與行政機關和央視“作對”?業(yè)內(nèi)人士普遍認為,達芬奇此舉是在走一招險棋,目的是為了翻案,以便于為其重生消除負面影響。事實上,達芬奇最近正在上海等地開新店。
但達芬奇真能東山再起嗎?
叫板上海市工商局
2011年12月23日,上海市工商局通過其官方微博表示,已向達芬奇家居(微博)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達芬奇經(jīng)銷的“卡布麗緹”家具未配有中文說明書、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以及部分產(chǎn)品經(jīng)檢測有部分指標不合格的行為,決定沒收不合格的產(chǎn)品,并處133.42萬元罰款;對該公司所售產(chǎn)品的標簽籠統(tǒng)不規(guī)范行為,責令改正;根據(jù)《廣告法》有關規(guī)定,對該公司網(wǎng)頁廣告宣傳上使用了“亞洲規(guī)模最大、檔次最高”等頂級化語言的不規(guī)范行為,責令停止發(fā)布、予以更正。
當日晚,達芬奇在其官方微博上反擊表示:“不服上海市工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達芬奇將依法對該局提起行政訴訟,追究該局違法行政的法律責任!
隨后,達芬奇又在其官方網(wǎng)站上刊發(fā)了《達芬奇不服上海工商行政處罰的公開聲明》。
對于工商局指認其“未配有中文說明書”的行為,達芬奇在聲明中辯解稱,因為產(chǎn)品說明書過去常常被顧客隨手丟棄,所以才逐漸忽視了中文產(chǎn)品說明書的配備。
達芬奇還質疑上海工商局對其七件“卡布麗緹”品牌家具做出的“漆膜耐香煙灼燒”指標檢測程序不合法。達芬奇的理由是,上述檢測過程應需要7天時間,但上海工商局只花了4天時間,由于檢測時間縮短了,達芬奇認為上海工商局有意迎合公眾心理。
另外,達芬奇稱,工商部門判定達芬奇被抽檢產(chǎn)品不合格的依據(jù)是 《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T 3324-2008),該標準非國家強制性標準,而是推薦性標準,因此行政處罰缺乏法律依據(jù)。
不過,在上海市家具檢測中心的一位業(yè)內(nèi)人士看來,在檢測中采用推薦標準是符合規(guī)定的,目前很多行業(yè)在沒有強制標準的情況下都采用推薦標準,推薦標準在一定時期后往往會轉化成強制標準,在業(yè)內(nèi)一般稱為準強制標準。
而上海市工商局公平交易處處長鄭宏則表示:“認定當事人產(chǎn)品質量不合格,既不是僅以國家推薦性標準作為判定依據(jù),也不是單純以缺乏產(chǎn)品使用說明為由,而是基于這兩項違法事實做出的綜合認定。”
“產(chǎn)品質量合不合格,不是達芬奇公司自己可以解釋的。對于達芬奇公司提出的行政訴訟,我們將依法應訴!12月27日,上海市工商局辦公室的一位官員告訴記者。
除了要狀告上海市工商局,達芬奇還指責前者的下屬單位長寧區(qū)工商分局以“行政指導”之名,行“行政命令”之實,勒令某公司不得向達芬奇出租場地,致使達芬奇不得不取消2011年展會,由此造成達芬奇上億元的貨品積壓。
對此,上海市工商局微博管理者老徐在其微博上回應稱:“達芬奇的邏輯十分有趣!
曝出央視記者受賄案
就在人們尚未從達芬奇上述舉動帶來的驚愕中回過神來的時候,達芬奇又向《新世紀》周刊曝光了央視記者李文學及《京華時報(微博)》總經(jīng)理崔斌等人受賄的經(jīng)過。報道稱,達芬奇方面曾通過中間人給過李文學100萬元。
李文學是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微博)》的記者,其去年7月份調查的兩期節(jié)目《達芬奇密碼》曝出達芬奇家居代理的進口意大利家具出自中國工廠,使達芬奇家居陷入“造假門”風波。
2012年1月5日,達芬奇執(zhí)行董事黃志新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央視有關達芬奇的報道絕大部分不符合事實,他們是設定一個結論,然后找到一些零零碎碎的材料去印證,而且報道中的許多證據(jù)都是偽造的。達芬奇的問題主要是廣告用語不規(guī)范。
黃志新向本報記者介紹,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曝光達芬奇之后,當時有人說他們同該欄目很熟悉,是崔斌把李文學拉出來的,崔斌的身份就是《京華時報》的總經(jīng)理!袄钗膶W本人通過崔斌拉的線,一共同我們總裁見了五次面,我們都有證據(jù)。”黃志新告訴本報記者,如果對方不開口要錢,達芬奇并不知道李文學這個人。在曝光之前,達芬奇并沒見過李文學。
問題是,既然央視的報道已經(jīng)播出,達芬奇為什么還會給崔斌、李文學等人錢?黃志新說,央視2011年7月份對達芬奇的曝光完全不是事實,那是李文學造假造出來的,達芬奇之所以在曝光后同崔斌、李文學接觸,主要是為了能見到央視的領導來澄清此事。
不過,到目前為止,達芬奇并沒有見到央視更高層的領導,期間只是見了《每周質量報告》的制片人吳光秋一面,而吳本人并沒有聽達芬奇有關虛假報道的解釋,只是表示做企業(yè)要好好經(jīng)營之類。
2011年7月13日,達芬奇召開記者招待會,但其解釋沒有說服記者;隨后的7月22日,達芬奇發(fā)布了62頁的公開信,澄清相關問題,以期證明央視7月份的報道是失實報道。
黃志新告訴本報記者,這之后,李文學就向達芬奇總裁潘莊秀華反映,央視相關領導對此很不高興,要求達芬奇把這封公開信從官方網(wǎng)站撤下來。一直到去年8月底,達芬奇把所有的材料統(tǒng)一起來,就認定李文學和達芬奇原來的客戶唐英串聯(lián)起來,有組織有預謀地進行了報道。所以,2011年11月中旬,達芬奇開始了反擊,向央視紀委反映李文學敲詐的事情。央視紀委對于此事很重視,讓達芬奇方面補充有關材料,也來到達芬奇北京展廳核實事實。央視紀委在元旦前聯(lián)系過達芬奇的律師,由于這位律師出國旅游去了,當時沒有聯(lián)系上。到目前為止,央視紀委并沒有聯(lián)系達芬奇,紀委說有相關進展會主動聯(lián)系達芬奇。
2012年1月2日,本報記者收到來自達芬奇家居的一封郵件,記錄了潘莊秀華與李文學、崔斌三人之間的一場對話實錄,材料中既有文字記錄,也有音頻。不過,僅憑此實錄無法斷定李、崔二人受賄事實成立。
《新世紀》周刊報道《達芬奇案中案》刊發(fā)后,李文學發(fā)表聲明對達芬奇的指控進行了否認,并稱其對已播節(jié)目的真實性負責,“不存在與他人勾結、陷害達芬奇家居的行為!彼诼暶髦斜硎,潘莊秀華接受相關媒體采訪時妄稱給其100萬元,完全是誣陷和誹謗,他正在收集相關證據(jù)材料,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此外,潘莊秀華稱向有關公司支付所謂公關費用與他也無關。
對于李文學是否收了達芬奇100萬元的事情,崔斌也堅稱絕無此事。他接受相關媒體采訪時強調,他和赫立傳媒曾合伙做這個項目,這100萬元是通過相關人的香港戶頭打回赫立傳媒的賬上,屬于公關合同收費,因為合同里有一條,300萬元合同金額中未包括約見媒體負責人的費用。
但截至本報記者截稿,李文學、崔斌均不接聽記者電話。
東山再起還缺點啥
本報記者整理達芬奇造假事件發(fā)生以來的相關新聞信息發(fā)現(xiàn),自去年7月份被央視曝光后,達芬奇先后關閉了昆明、杭州、廣州的多家門店,包括總部旗艦店在內(nèi)的上海4家門店也都關門停業(yè)整頓。但在短暫消停過后,達芬奇的諸多門店又再次開門迎客。
在經(jīng)歷了6個月的涉嫌造假風波后,在毗鄰五星級希爾頓酒店的上海最繁華路段——華山路328號上,達芬奇用奢華新店的開張,表明了其東山再起的野心。但是在這棟裝修極盡奢華的4層樓高的建筑里,本報記者看到的顧客人數(shù)只有3人,對比毗鄰商家的火熱,達芬奇可謂門庭冷落。
就在籌備開新店的前后一段時間,達芬奇開始了一連串的“絕地大反擊”。
達芬奇曾經(jīng)信誓旦旦發(fā)布的《致消費者的公開道歉信》如今已在其官方微博上刪除,其中提到的“本公司虛心接受政府部門、媒體以及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更是無從談起。除了此次指控央視的報道為虛假報道之外,近幾個月來,被達芬奇指為虛假報道的媒體還包括上!稏|方早報(微博)》和廣東衛(wèi)視(微博)。去年9月,達芬奇在其官方微博中發(fā)布了關于《東方早報》報道不實的嚴正聲明,重申“一日游”并非欺詐,而是報關模式不同。11月,達芬奇又在官方微博上表示要追責廣東衛(wèi)視“虛假新聞誣陷”的法律責任,并要求對方公開道歉。
達芬奇的反擊能達到目的嗎?正略鈞策咨詢顧問楊建欣認為不能:“如今外界把欺詐和達芬奇的品牌符號畫上了等號,達芬奇品牌淪為了一個笑柄,這樣的品牌已經(jīng)沒有復興的根基和意義了。不得不佩服達芬奇的企業(yè)危機公關,真的是手法繁多,不過一家企業(yè)一旦丟失了誠信,這些公關手法還有沒有作用?”楊建欣說,國外不是沒有品牌復興的成功案例,但其前提條件都是無心之失,或是因為自身的技術、管理原因造成的問題,一旦觸及到社會公眾的道德底線,那么如何改弦更張也都將于事無補。
“如今的消費者不是靠幾滴眼淚、幾個炒作花絮能輕易打動的。人們更看重的是達芬奇是不是負責任的企業(yè),比如是否有合理的賠付解決方案。”楊建欣說。
但據(jù)相關統(tǒng)計,自去年7月以來全國有超過100名消費者向達芬奇提出索賠,而這100名消費者平均在達芬奇的購買值都在100萬元以上,如果根據(jù)達芬奇此前向外承諾的“假一賠十”,那意味著達芬奇將面臨10億元以上的索賠。
不過達芬奇現(xiàn)今只拋出一個所謂“1.2億元解決消費者疑問的付款明細”,據(jù)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趙皎黎介紹,這個1.2億元其實是達芬奇的對外賠款清單,此前達芬奇將這份清單交給上海市消保委,但由于信息極不透明,外界根本無法核實真實的賠付狀況。
“他們提供的只是一份簡單的名單,上面有很多張小姐、李先生……這樣的稱呼,沒有消費者的地址、電話,我們沒辦法作出跟蹤和調查。達芬奇一直強調自己對消費者的態(tài)度非常好,但從媒體曝光到今天,達芬奇一直沒有提供一個完整的解決方案!壁w皎黎表示。
分享到: 歡迎發(fā)表評論 我要評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