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專稿】 記者 徐斌 國家發改委近期開展電煤價格專項檢查,要求各方穩定電煤價格,不得變相漲價。從過去實踐經驗推測,未來不久將出現“電荒”、“煤荒”。
4月2日,國家發改委近日下發《關于切實保障電煤供應穩定電煤價格的緊急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電煤供應,穩定電煤價格。《通知》要求,各地和相關企業要識大體、顧大局,認真落實國務院及國家發改委文件精神,切實加強電煤產運需銜接和價格調控工作,整頓規范煤炭市場秩序,將2011年重點合同電煤價格維持2010年水平不變,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
《通知》指出,國家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2011年重點電煤合同履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嚴格履行合同和合同兌現率低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對一些重點地區違規設立的涉煤收費和基金進行重點清查,違規收入收繳中央財政。進一步強化執法,組織對重點省份開展涉煤價格專項檢查,重點查處煤炭企業違反國家煤價調控政策、擅自提高價格的行為,通過降低煤質、以次充好等手段變相漲價的行為,以及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對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并通報批評,公開曝光。
當嚴厲的價格管制措施落實到位后,一般會出現兩種情況:黑市交易,或者相關商品從市面上消失。在過去十年內,當煤電等大宗基礎商品價格被嚴厲管制后,導致的現象就是“煤荒”、“電荒”,也就是相關企業減少商品供應量。
2003-2004年、2006年-2007年、2010年初,中國各地都出現過程度大小不一的“煤荒”、“電荒”以及“油荒”的局面,這是經濟逐步過熱和基礎產品價格管制體系矛盾的必然體現。此次國家發改委要求嚴厲管制煤電價格,一方面是中國經濟逐步過熱的表現,另一方面也是舊有價格調控機制再次重復。
既然之前沒有成功解決問題,這次也不可能。不久,我們將看到“煤荒”、“電荒”甚至“油荒”。
(證券市場周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