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綜合報道】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已下發通知,決定自4月1日起,統一調整稀土礦原礦資源稅稅額標準,輕稀土60元/噸,中重稀土30元/噸。
現行的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稀土金屬礦屬于“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稅目,應按“0.50-3.00元/噸或立方米”繳納資源稅。調整后的稀土資源稅上漲幅度超過10倍。
輕稀土包括氟碳鈰礦、獨居石礦;中重稀土包括磷釔礦、離子型稀土礦。
據上海證券報消息,提高稀土資源稅被眾多人士看作是調控稀土行業的重要手段。今年兩會期間,有委員提交關于提高稀土資源稅稅率的提案,建議有關部門提高稀土資源稅稅率,從源頭上提升稀土的市場價格,使之體現出資源的稀缺性與開采的環境成本,并通過價格的上升改變供求關系,有效減少走私與其他國家購買囤積稀土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