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機型、直飛、基地航空公司優先
陳姍姍
在政府相關部門對民航業航權時刻審批方面的調查不斷升級后,民航管理部門也開始對航權時刻審批制度進一步改革,率先啟動的是中國民用航空華北地區管理局(下稱“民航華北局”)。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昨天獲悉,為確保航空資源分配合理有效,進一步規范時刻管理工作,民航華北局出臺了《航班時刻管理實施細則》,以建立航班時刻公平、公正、公開的管理程序和有效的使用機制,提高航班時刻資源利用效率和公共航空運輸整體效益。
新出臺的《航班時刻管理實施細則》適用于中國內地注冊的內地航空公司、外國及港澳臺地區航空公司在華北地區各機場的航班時刻協調分配。
《實施細則》明確了協調分配遵循的原則,包括公開、公正、公平和誠信優先原則,歷史航班時刻優先和上一航季航班時刻順延優先原則,有利于促進首都國際機場大型門戶航空樞紐建設原則,以及有利于促進干線、區內支線航空協調發展原則等。
對于定期航班時刻、特殊航班時刻和不定期航班時刻的協調分配則將考慮標準航段運行時間和使用機型的最少過站時間,行業發展和宏觀調控需要而頒布的航班時刻協調分配特殊規定,因機場擴建或設施改造等原因導致的限制規定等多方面因素。
在同一條航線航班時刻的協調遵循大機型、直飛和基地航空公司優先原則,國際航班時刻協調按照新開航國家、新開航首都、新開航城市、新開航公司、新增航班的優先順序進行,貨運航班時刻遵循非協調時刻飛行,協調機場非協調時段和非協調機場的航班時刻不需協調,按照先申請先批準原則獲得。
2009年底至今,已先后有多名民航高官要員落馬,大部分由于航班時刻審批問題,其中就包括民航華北局原局長黃登科。此前,航班時刻審批除換季時召開由民航相關單位參加的航班時刻協調會確定外,在某些時刻分配中一直存在個人權限過大,不夠公開、透明的問題,此次新出臺的《實施細則》則是對相關審核標準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
此外,在航班時刻獲得后的實際運用方面,《實施細則》也加大了監督管理力度,規定對航空公司獲得北京首都機場的航班時刻后,在運行中連續一周未使用的,管理局立即取消其使用權,將時刻收回時刻池,并在航班時刻監控報告中記錄;航空公司不按照批復的航班時刻組織飛行,擅自交換或調整時刻,改變已分配時刻用途,故意提前或者延誤航班的,根據不同情節分別予以處理。
對此,首都機場一位內部高層則對本報記者介紹,在美國,新增和收回時刻的分配更強調保護新進入航空公司的利益,這些時刻的50%將直接分配給新進入航空公司,除非新進入航空公司的需求低于50%。剩余50%的時刻將優先分配給在機場提供長期航空運輸服務的承運人。而如果航空公司拿到航班時刻后連續兩個月內的使用效率不足80%也將被收回。
事實上,最近民航管理局方面一直比較重視航班時刻審批和管理方面的改進,民航局局長李家祥近日就表示,民航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要盡快在時刻管理上有所突破,將中國民航航班信息管理(監測)系統與航班時刻網絡協調系統進行連接,對航權航班時刻的運行情況進行監控,使航班時刻安排公開透明。各管理局要切實擔負起航權航班時刻審批的各項職責。
不過,一家民營航空公司高管則對記者指出,只要涉及到人的因素,都很難保證絕對的公平、公正,歸根結底還是我國的航線航班時刻資源太緊張。“目前,我國80%的天空還是軍管,而機場對吞吐量的預計也總是滯后,導致剛擴建就飽和,一浪費就是五年、十年。因此,最根本還是要做好規劃加快機場擴建,解決航線航班時刻供不應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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