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產經 > 2009年成品油價格第四次上調 > 正文
新浪財經訊 國家發展改革委1日晚間發出通知,決定自9月2日零時起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均提高300元,即汽柴油每升分別提高0.22元和0.26元。此次調整時間并未沿襲以往22個工作日的周期,對此發改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解釋說,22個工作日是指評估價格變動的區間,并不是調價的最低期限。
發改委方面表示,《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但是22個工作日是指評估價格變動的區間,并不是調價的最低期限。
“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是調整成品油價格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發改委負責人指出,具體何時調整成品油價格,要統籌考慮當時國內成品油市場供求形勢、國際市場油價變化情況等因素后慎重決定。(元平 發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