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產經 > 國務院出臺樓市調控政策 > 正文
新浪財經訊 6月3日消息,上海市住房保障與房屋管理局下午發布了《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除了有上海城鎮常住戶口之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規定年限的外地人口也可以申請公租房,公租房面積控制在40-50平方米。
《意見》稱將按略低于市場水平的租賃價格,向規定對象供應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針對上海市青年職工、引進人才和來滬務工人員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階段性居住困難,著重解決規定對象的階段性居住困難,滿足基本居住需求,應規范供應程序和租賃管理,定向出租,只租不售。
多渠道籌集房源
對于如何籌集并經營公共租賃住房,《意見》表示上海市政府采取政策優惠、專項投入等方式,支持一批公共租賃住房專業運營機構通過各種渠道籌集并經營公共租賃住房;包括支持有條件的單位(各類經濟和產業園區)利用自用土地規范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即單位租賃住房)。四是市區聯手,以區(縣)為主。
《意見》稱運營機構可利用多種渠道籌集公共租賃住房。
這些渠道包括,結合舊城區改造、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大型居住社區建設等項目,單獨選址、集中新建;從新建、配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其它保障性住房中,經規定程序批準轉化;利用單位(包含經濟、科技、產業等園區)自用土地建造;按有關規定,綜合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適當集中新建;對于因產業結構和城市結構調整而閑置的廠房、倉庫、辦公等非居住用房進行改建或改造;收購或代理經租社會上閑置的存量住房;同時要積極探索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社會機構定向投資建設和提供房源,以及采取其它有效方式籌集房源。
公租房租金可能打5-7折
《意見》中規定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為成套小戶型住宅或集體宿舍。新建成套住宅套均建筑面積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的出租房屋條件和人均承租面積標準應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同時公共租賃住房在使用前可進行簡易的裝修,配置必要的家具和家用電器等設備。
中國房產信息集團分析師薛建雄對新浪財經表示,公租房將有效降低包括引進人才和來滬務工人員在滬生活成本,公租房的租金可能以市場價的七折為主,低的甚至可能降至五折。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和同時公布的官方解讀中都表示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價格按略低于市場租金水平確定,具體由各運營機構綜合考慮房型、面積、區位等因素自主確定,并報區(縣)物價部門和房管部門備案后實施。
設定四大準入標準
《意見》中規定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對象(包括單身和家庭),應同時具備四個準入條件。
一是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規定年限;二是已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三是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因結婚分室居住有困難的,人均面積可適當放寬;四是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對房價影響有限
雖然在樓市調控中出臺,不過業內人士均認為,此次公租房條例出臺對房價影響不大。薛建雄認為,公租房的出臺對于上海市場的住房價格和租金價格影響有限。
佑威房地產研究中心副主任陸騎麟也持同樣觀點,他認為房價漲跌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公租房只是解決部分需求而已。“上海的經濟適用房制度尚在推進和完善中,如今再推公租房,政府短期投入較大。相關具體執行標準也為出臺,因此公租房真正的執行和完善可能尚需1-2年時間。”(王霄 發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