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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進入法律破產程序,則意味著此次事故中受到直接傷害最為嚴重的患兒和經銷商將會處于劣勢地位。李曙光稱,按照以往的法律程序,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和聘用費用等)后,首先需要清償的是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費用,其次是普通債權。而從目前公開的資料看來,截至2008年10月31日,經過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三鹿集團資產總額為15.61億元,總負債17.62億元,凈資產-2.01億元。三鹿破產資產有限卻負債累累,能否依序清償完所有債權人債務不容樂觀。
三鹿集團和清算小組對此拒絕做出回應。
患兒家庭:隨時準備訴訟
盡管此前政府對問題奶粉患兒進行了免費的醫療診治和補償,2008年12月底在中國乳業協會的推動下,三鹿等22家責任乳企還表示愿意向患兒主動賠償,對近30萬名確診患兒給予一次性現金賠償;并稱將共同出資建立醫療賠償基金,全額報銷患兒18周歲之前相關疾病醫療費。但是在不少患兒家庭來看,這并不能完全解決問題。
異議首先來自對賠償時限的質疑。根據賠償方案,這一時限是患兒18歲之前,但問題奶粉患兒法律援助團的黎雄兵律師告訴記者,在這一食品事故中,部分患兒的腎功能因為服用問題奶粉時間較長,腎功能已經受到嚴重損害,這種危害甚至將會伴隨孩子一生。其次在賠償金額上大多數患兒家庭也頗有意見。黎雄兵表示,按照援助團的統計數據,普通患兒的醫療費用以及因此產生的各種費用應該在1.3萬元左右,但賠償方案的標準僅為2000元。
他認為,三鹿等乳企業在《致患兒家長的一封信》中界定的賠償方案明確顯示為對受害者的一次性“企業賠償”,是企業單方面的賠償建議,沒有征求受害消費者的意見,“現在在我們援助團登記在案的218名患兒當中,至少有一半家庭還沒有簽署這份協議。”
早在2008年11月24日,他們就親自赴三鹿集團遞上律師函要求制定合理賠償方案,當天相關文件還被傳遞到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而2008年12月以來,援助團律師又相繼兩次到法院,要求提起賠償訴訟。
“法院拒絕受理訴訟,一位張姓的副院長稱不曾收到訴訟狀。”黎雄兵表示法院不愿受理這次訴訟。
對此,記者要求采訪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但截止到發稿一直未能聯系到相關負責人。
黎雄兵表示,如果破產債權統計結果出來依舊不夠理想的話,他們將預備起訴清算小組,即破產過程中三鹿的管理人。但隨著三鹿破產進程的加速,這一訴訟的難度將會非常大。
另外,他們也在積極尋找新的突破。本報了解到,法律援助團將在近期代表30余名問題奶粉患兒起訴圣元,目前圣元律師正要求就此事進行協商解決,一個更大的訴訟計劃在醞釀中。除起訴單個企業外,他們還計劃集體狀告22家乳企。“畢竟相對于已經進入破產程度的三鹿而言,這樣訴訟主體更加明確,這是整個乳制品企業都該承擔的責任。”黎雄兵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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