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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拒絕接受患兒賠償金登記表》則相對簡單,該表顯示:“我是患兒____的監護人,由于患兒病癥嚴重,發放的賠償金數額____元不能接受并拒絕簽字,我將依照法律程序依法提起訴訟。”
“不合理,我沒有簽字”
30日下午,李君向早報記者說:“我沒有簽,我認為不合理,尤其是規定‘孩子在18周歲之前出現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嬰幼兒奶粉致泌尿系統結石導致的相關疾病,可去兒童醫院、婦幼保健院和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治療’這一條,我要走法律程序。”
而據李君透露,目前已經有患者家屬簽署了賠償協議。
“我們只是替別人干活的。”12月30日,在石家莊市橋東區勝北街道辦事處一名女工作人員向早報記者表示。該工作人員介紹,一周前,街道辦事處就接到區里關于作好患兒家屬工作的通知,“這幾天我們和居委會的同事一同和患者家屬溝通,或在患者家里或在辦事處簽署賠償協議。”
一名前往申領的受害者家長告訴媒體記者,一般治療的情況獲得2000元賠償。另據有關媒體記者了解,死亡賠償金大概在20萬元,重癥患兒的賠償金為3萬元。
而據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披露,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責任企業愿意向患兒主動賠償,對近約30萬名確診的“結石寶寶”給予一次性現金賠償。此外,22家責任企業還共同出資建立了醫療賠償基金,患兒今后一旦出現相關后遺癥,發生的醫療費由該基金給予報銷。
2億賠償基金1月運行
一知情人士向記者表示:“基本上就是按照先前媒體報道方案,目前有部分受害者只獲得2000元賠償。”
患者援助律師團負責人向記者表示,這樣的賠償是遠遠不夠的,是不公正的。而且,所謂基金只是打算報銷“發生的醫療費”也是不夠的,賠償就是賠償,賠償是責任而不是施舍。更為重要的問題是該賠償方案一直沒有公開制定,沒有受害者參與,這是一個強加給受害者的方案,并不能根本解決問題,即使受害者被迫接受了,也會給他們心理造成長久的傷害。
另據《財經》記者了解,患兒醫療賠償基金將于2009年1月正式運行,初期資金為2億元。但有關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該基金尚無明確的運作方案,且款項預計要到2009年1月20日才能全部到位,其變數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