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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一天,孩子就要滿兩周歲。李君望了一眼躺在床上熟睡的孩子,隨手拿起兩份協議文件,“這個賠償我不能接受,我的孩子還小,以后如果孩子留下后遺癥該怎么辦?”
12月27日,住在石家莊市橋東區勝利北街附近的李君接到居委會電話,稱有關“結石寶寶”賠償協議的事情想和她當面商量一下。
“聽到這個消息,我當時感覺松了口氣,給孩子治‘結石’,我們花了近5萬元。”李君說完,給躺在床上的孩子拽了一下被角。
據李君介紹,今年6月末,孩子剛被醫院收治的時候情緒煩躁,眼皮浮腫,幾乎沒有排尿,隨后轉到省醫院檢查發現雙腎多發性結石,經檢查發現孩子患有腎結石,在腎盂口有一塊6毫米大小的石頭,比一般的綠豆還要大,導致孩子不能正常排尿。
自從“三鹿奶粉事件”被媒體曝光后,李君就盼望著政府能盡早些給個說法,“我的孩子被界定為普通患者,給2000元補償,我認為賠得太少,連最起碼的醫療費都不夠,這是不合理的。”李君指著賠償協議給記者看。
患者家屬領到兩份協議書
2008年12月30日,河北省石家莊市橋東區部分街道辦低調下發通知,要求轄區內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奶粉而致病的孩子家屬前去領取賠償金。
賠償金的發放已在石家莊市部分地區和河南省展開,目前其他省份尚無相關消息。在石家莊,凡申請領取賠償金的患者家屬,均被要求簽收一封22家責任企業致患兒家長的信函。
28日,街道辦事處兩名工作人員來到李君的家中,在問了一下孩子狀況后,兩名工作人員掏出兩份協議文件:《致患兒家長的一封信》、《拒絕接受患兒賠償金登記表》。
李君回憶說:“他們當時要我簽字,后來我說等晚上回來和老公商量一下再給回復,之后他們就走了。”
30日,李君給記者展示了《致患兒家長的一封信》和《拒絕接受患兒賠償金登記表》復印件。
《致患兒家長的一封信》開頭說:“我們生產的不合格嬰幼兒配方奶粉,給您的孩子造成了傷害,我們深感痛心,真誠道歉,祈求能夠得到您的原諒,我們決心以此為戒,嚴格質量管理,生產讓人民群眾放心的合格產品。”
而在賠償部分,該信稱,“我們愿意竭盡所能承擔我們應負的責任,并采取主動與您協商一致的方式進行經濟賠償。根據衛生行政部門承擔篩查和治療任務的醫療機構提供的疫情情況和信息,鑒于您的孩子XXX的病情屬于第X種情形【1、死亡;2、重癥(急性腎功能衰竭)或接受透析、置管、手術等有創傷性檢查或治療;3、接受一般治療】,我們懇請當地政府指定了單位,憑您提供的有效身份證明,代為發放一次性賠償金人民幣XXX元(大寫 人民幣 元)。”
對于患者家屬最為擔心的后遺癥問題,該信稱:“據醫學專家反復研究、論證,孩子在治愈后一般不會有后遺癥,為預防萬一,我們籌資建立患兒醫療賠償基金,專門用于支付患兒在急性治療期結束之后,18周歲之前出現的后遺疾病的醫療費用。并委托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管理,具體辦理患兒醫療費用報銷手續,我們承諾,如果孩子在18周歲之前出現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嬰幼兒奶粉致泌尿系統結石導致的相關疾病,可去兒童醫院、婦幼保健院和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治療。未參加社會保險的,憑上述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和原始醫療費用報銷憑證以及本信函、賠償金收據,申請人身份證名與患兒關系證明,到當地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機構報銷全部醫療費;已參加社會保險的,憑上述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結算清單和醫療費用報銷憑證復印件及本信函、賠償金依據、申請人身份證明及與患兒關系證明,到當地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機構報銷經社會保險機構報銷后的剩余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