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是,在取得巨大進步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在我國建立和完善法治仍然是任重道遠。法治畢竟是個舶來品,我國歷史、傳統中負面因素的影響仍然很明顯,社會腐敗、失范的現象仍然大量存在,法治作為一種治國方略和制度設計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夠真正落地生根,為我國這個五千年古國所接受。但更因為如此,我們才必須更加堅定地走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道路,使國家、社會、經濟等方面都走向法治的道路,為經濟全球化打下堅實的制度基礎。從防范風險的角度出發,法治也是根本所在,只有國家、社會的運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可能從根本上穩定我國的經濟體制,使其具有強大的抵御風險能力和自我修復能力,即使遇到經濟全球化中的危機也能夠處亂不驚。這次次貸危機雖然嚴重,但美國的國家和社會基本面等卻沒有出現大問題,就是法治的威力所在。
加強有效的金融監管
這次次貸危機的重要教訓之一就是金融自由化需要法律的規范,否則市場內在的無序性終究會導致危機。以美國金融監管來說,其出發點是盡可能的減少政府干預,只有在市場自我糾正機制失靈時才有必要進行監管,因為監管容易妨礙市場的發展和創新。在體制上,美國金融監管存在多種類型和多種層次的金融監管機構。然而,這次次貸危機證明,等到發現金融危機的危險后政府再救市的行為其實效果十分有限,次貸的多米諾骨牌效應最終釀成大禍。由此,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不能以美國的今天作為我們的明天,在我國經濟抗風險能力還不是很強的情況下,以法律為基礎繼續完善金融體制是治本之策。
首先,我國金融監管必須處理好安全和效率的復雜關系,金融創新不能離開有效的法律監管的約束。在金融體系中,金融安全的重要性永遠不能夠被忽視,金融產品的創新雖然可以提高金融市場的運行效率,但金融創新也是一把“雙刃劍”,在創新的過程中不能忽視金融安全,要把握好安全與效率的平衡。若處理不當,用于防范金融風險的金融工具也有可能帶來新的金融風險。這次美國次貸危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金融衍生產品缺乏規制泛濫而導致的。在這其中,法律起了一種剎車的作用,可以有效抑制市場可能發生的投機和混亂,確保金融體制的穩定。
其次,我國金融監管法律體制應當隨著市場的發展而不斷調整和優化。次貸危機表明我國金融監管法律體系應該更多地強化功能監管和事前監管。次貸危機證明,面對日益繁復的、頻繁的市場創新和日益復雜的創新產品,我國目前主要依賴的信息披露體制應對起來有困難。在信息爆炸的經濟全球化時代,監管者僅僅通過確保信息的真實披露或依靠對透明度的監管已經難以應對未來可能的危機。這就要求我國金融監管法律體制能夠建立審慎評估金融產品的機制,了解其對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從法律上約束市場主體的高風險行為。
第三,我國金融監管法律體制要進一步加強與其他國家監管的協調。次貸危機充分表明,在金融市場日益全球化、金融創新日益活躍、金融產品日益復雜的今天,傳統金融子市場之間的界限已經淡化,跨市場金融產品日益普遍,跨部門和國際化的監管協調和監管合作顯得日趨重要。如何在國際層面上建立有效的國際金融有效規則是各國面臨的大問題,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也應當直面,并抓住機會加強國際合作,積累寶貴經驗。
從歷史上看,一些發達國家金融市場發展的歷程正是一個規則被不斷突破甚至破壞,又不斷得到修補和完善的過程,金融監管法律體系往往也隨之進行著大幅度調整。雖然次貸危機引發了全球金融市場劇烈的動蕩,但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推動全球金融監管機構開始重新思考、審視和構建金融監管法律體制的各個基本問題。同時,還必須要加強國際金融體系的監督機制,提高金融市場透明度,加強國際合作。
總之,經濟全球化是目前世界的大勢所趨,它為我國實現中華民族的復興提供了難得的有利國際環境,但同時也蘊藏的各種風險。過去,我們看到的更多的是經濟全球化所帶來的各種正面影響,而次貸危機為我國提供了難得的教材,啟示、鞭策我們從更多角度、更深層次來研究這一歷史大勢帶來的各種問題。在這其中,筆者認為法律是最為根本的一個部分,只有扎扎實實地構建良好的法律框架基礎,我們才能夠在經濟全球化趨利避害,永立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