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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 > 產經 > 萬科多個城市業主退房 > 正文
震動中國房地產行業的“萬科南京價格門”事件,最近有了說法。
7月22日,南京市價格舉報中心回函表示將處罰萬科公司,由此引起各方對罰款具體數額的紛紛議論。在采訪中,南京物價局及南京萬科公司均表示無可奉告,本報記者從內部人士獲悉,最終罰款可能高達6000萬元,但雙方都未予以證實。
這意味著,萬科公司將遭遇中國房產業歷史上最大的一筆罰單。
“光明城市”的尷尬萬科樓價違反南京法規一切源于 “萬科光明城市三期”,這是萬科在南京的一個項目。
為控制房價過快增長,江蘇省通過立法來約束房地產商的利潤率,在南京,對房地產商利潤率的上限為8%,在此基礎上,房屋價格最多上浮5%。
南京市物價局批復的“萬科光明城市三期”基準價格為7360元/平米,加上5%的浮動率,不過7728元/平米。然而,南京去年房市火爆,該項目10幢樓的8幢銷售一空,平均銷售價格達到8450元/平米,這意味著,最后2幢“樓王”只有按3964元/平米銷售,才能滿足物價局的規定,這顯然是萬科無法接受的。
恰在此時,一些已購“萬科光明城市三期”的業主突然發難,認為萬科違反了南京市物價局規定,認為自己“受到欺詐”,要求萬科雙倍退還超過物價局定價的房款,并公開道歉。在萬科拒絕了這些業主的要求后,其中部分人向南京價格舉報中心投訴了萬科公司。
應該罰多少?
6000萬少于規定罰款出乎意料的是,“價格門”迅速在媒體和網絡上掀起軒然大波,各方爭論日趨激烈,其內涵已大大超越了這一事件本身。
毫無疑問,萬科確實違反了地方法規,但如何處理,處理的輕重,關系到所有關注此事的人的感受。
按相關規定,萬科可能遭遇8760萬元的巨額罰款,這和萬科退賠業主的差價房款差不多。南京物價局如果定出了6000萬元的罰款數額,對于業主來說,這已經是巨額罰款了,對于開發商來說,比規定的罰款要少。
萬科在炒作杜猛北京國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裁、房地產經濟學家“價格門”事件,我認為南京物價局的做法是正確的,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萬科是家上市企業,但也不能亂來。
在這場爭執中,政府肯定是正確的,不可能平白無故來處罰萬科公司。因為限制房地產商利潤,這在江蘇省已經立法,這個法根據的是國務院辦公廳和建設部的聯合文件精神而提案,通過江蘇省人大批準的,既然是法律,就必須遵守。國內大部分省都有類似的規定,只是江蘇形成了地方法律。作為開發商,萬科對當地的法律怎么可能不知道?江蘇省有5000-6000家房地產企業,為什么只有萬科出問題?
關鍵是萬科太傲慢,不把地方政府看在眼里,單方面強調市場經濟,其動作可以說是頂風而上,我認為意在自我炒作。
從拐點論,到8元錢,到價格門,都是在和行業、社會和政府進行撞擊,通過撞擊形成新聞點,制造轟動效應。江蘇省的法律是1年半以前就制定的,過去房地產市場形勢好,要堅持,現在不太好,更要堅持。
我覺得萬科一點都不冤,江蘇政府的做法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