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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合肥8月12日電(記者王圣志)記者從安徽省檢察院獲悉,安徽徽商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蔡文龍因貪污、受賄和挪用公款總金額折合人民幣4000多萬元,濫用職權造成3.35億余元的巨額虧損,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日前被巢湖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蔡文龍在擔任安徽世益經營開發公司總經理、安徽安興聯合總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安徽省物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徽商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欺騙、截留、將其個人投資損失轉嫁給國有公司等手段,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侵吞公款人民幣1419萬余元;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255.5萬元人民幣、3.6萬美元、2.4萬英鎊、港幣2萬元及價值人民幣1.75萬元的翡翠掛件一枚;單獨或與他人共同挪用公款共計2300萬元進行營利活動。
另外,蔡文龍還在經營、管理國有財產中,未經主管部門和董事會批準,擅自決定投入巨資炒股票和期貨且由其個人掌控,造成3.35億余元的巨額虧損,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蔡文龍現年55歲,1994年8月至1998年9月任安徽省安興聯合總公司董事長、總經理,1998年10月任徽商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2007年1月任安徽省商務廳副廳長。
2007年11月,根據安徽省檢察院的指定,巢湖市檢察院對蔡文龍涉嫌職務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并于今年2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今年4月,巢湖市公安局對蔡文龍涉嫌濫用職權一案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由于案件重大、復雜,此案經退回補充偵查后,于今年7月再次移送起訴。
另據了解,目前,除蔡文龍外,徽商集團及其旗下子公司的其他9名高管已分別被法院判刑或開庭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