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索佩敏
針對昨日有媒體報道的達能購樂百氏12億資金失蹤被指惡意逃稅一事,達能方面昨日發布聲明稱,在全球范圍內達能集團均完全遵照各地規定,履行納稅責任。
達能表示:集團在中國開展業務二十多年來,一直尊重并嚴格遵守中國當地的法律和法規,包括中國的稅法和相關條例。就稅務而言,在全球范圍內,不管是企業應交納的所得稅,還是高層管理人員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達能集團每年均經過知名會計師事務所的嚴格審計,并完全遵照各地規定,履行納稅責任。
昨日,有媒體報道一名自稱是“稅務愛好者”的人士近日向國稅總局、中山市地稅局、紀檢委,廣東省地稅局、監察廳等機構寄出了舉報信。該舉報人指出,2000年2月,達能以23.8億元人民幣的對價向樂百氏創始人、大股東何伯權收購了樂百氏92%的股權,收購價為23.8億元,但據工商資料顯示,達能通過卡爾文公司投入14家新樂百氏公司的資金總額僅為1.4億多美元,按2000年3月的平均匯率,折合人民幣約為11.7億元,中間尚有約12.1億元的差價。該舉報人由此推測達能可能“存在與何伯權一方惡意串通,協助何伯權一方逃避12.1億元轉讓款所對應的巨額稅款的情況”。
在達娃之爭中,相關各方高管的稅務問題被也成為爭議焦點之一。今年4月,有媒體報道杭州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后涉嫌偷逃個人所得稅近3億元,6月底,有媒體質疑達能外籍高管秦鵬可能存在漏稅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