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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專家:是否犯罪取決于調查結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 03:53 每日經濟新聞
律師:稅案對“達娃糾紛”影響不大 BY任思強 每日經濟新聞 娃哈哈公司法律顧問、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錢衛清律師昨日表示,此次曝出的宗慶后涉嫌偷漏個稅案,有可能是達能方面的有意安排,他們認為這是制約宗的殺手锏。但這都不可能對“達娃糾紛”產生影響。 錢衛清表示,關于宗的個人案件早前就已經發生,并及時處理過。但媒體報道得并不全面,提供信息過于零散,容易讓關注“達娃糾紛”的各方面人士產生聯想。可以說,這件事情對“達娃糾紛”整體的影響有限,因為判斷“達娃糾紛”的未來趨勢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而涉及“達娃糾紛”最核心的是利益問題。所以說,宗的個人案件不會影響談判的實質。 娃哈哈公司法律顧問呂良彪律師說:“現在這個局面,雙方實在沒辦法走下去了。”“不如直接走法律程序,直接清算公司資產,品牌作為資產的一部分。” “法國公司可以為了利益,請法國總統出面協調。中國政府亦應該起到相應的作用。”呂良彪說。 點評 稅務專家:是否犯罪取決于調查結果 日前中央財經大學稅收與財務管理系主任、國內著名財稅專家蔡昌從稅務的專業角度,對宗氏稅案進行了分析。 宗慶后是否偷稅 在我國稅收實踐中,偷稅被解釋為:“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按照這一界定,宗慶后如果涉嫌偷稅罪,當屬于進行虛假申報導致少繳稅款的行為。 宗慶后是否構成偷稅罪 但偷稅和偷稅罪是兩個概念。偷稅行為并不一定構成偷稅罪,這主要看偷稅的情節是否嚴重。 對于宗慶后在稅務調查開始之后、立案前夕補交的2億多元稅款,只要稅務收繳入庫,就要按照已繳納稅款對待,不作為其界定偷稅罪的基數。這也體現出中國歷來傳承的“坦白從寬”的法制思想和治稅方略。 宗慶后是否構成偷稅罪,這取決于調查結果。但不論如何,只要他存在沒有按期繳納稅款的行為,就負有繳納滯納金的義務和責任。即從滯納稅款之日起,要按日加收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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