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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資產面臨重估 高溢價時代行將謝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 13:46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駱毅 以威立雅高溢價收購蘭州供水集團45%股權為標志事件,一場關于水務資產高溢價的爭論貫穿了整個2007年。 但隨著<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下簡稱"<辦法>")即將在2008年上半年出臺,以及<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被提上議事日程,水務資產高溢價時代或將謝幕。 "目前,由國家發改委制定的<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正在進行最后的修訂。在完成一些微調后,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對外頒布。"清華大學中國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說。這段時間,他正忙于一些相關的政策研究。 <辦法>修訂過程最讓人關注的,正是水務資產轉讓時的估值模式。水價定價機制和水務產權轉讓中出現的高溢價現象緊密相連,高溢價時代中,資產估值正是外界質疑的一大重點。 新定價機制 "高溢價"之爭始于2007年1月,法國水務巨頭威立雅集團以17.1億元收購蘭州供水集團45%的股權一事。典型的例子是,在收購海口水務公司50%股權時,面對3.1億元的開標標底,威立雅水務報出了讓其他公司始料不及的9.5億元高價,足足是標底的3倍,遠遠超過中華煤氣的5.6億元、中法水務的4.4億元以及首創股份4.1億元。 隨后,水務資產轉讓的估值問題引起業界以及發改委等相關主管部門的重視。 目前的水務資產"溢價"之爭,如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所指出的,"反映出一個迫切的問題,我國有必要在更高的立法層面對水務資產的轉讓做出規范。現有的國資監管體系,更多地是針對完全競爭行業,而無法適應公用事業資產的轉讓。" 現行的<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是10年前由原國家計委和建設部制定的,10年后雖然水業的情況變了,但卻一直未能得到修改,這造成了現在水務資產價格評估的不合理。 傅濤估計,如果新的定價模式能夠確立,水業產權轉讓時的價值將會重估。由于按照新辦法測算出的水價比與凈資產不形成直接關聯,以新價格反推得出的自來水資產價值將出現變化,設施利用率低的城市供水資產將一定程度地縮水。從而"限制自來水資產轉讓的不合理溢價"。 根據其原先的設想,新<辦法>出臺后,自來水廠供水出廠價格的定價機制將發生重大轉變。定價模式將從過去根據公司合法成本加凈資產收益率定價,轉為根據平均運營成本加營業收益率。 目前,雖然現行的<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明確了"成本+稅費+利潤"的定價原則,但對如何確定作為水價定價基礎的成本該一直不甚明了。"若一切順利的話,在<辦法>頒布后,<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也即將被提上議事日程。"傅濤說。 然而時機尚未成熟,傅濤告訴記者:"此次<辦法>若出臺,關于水價定價模式這塊很可能被去掉,留待<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修訂版本推出時再予以公布。"他同時強調,<辦法>是<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基礎。雖然<辦法>并未確定新的水價定價政策體系,但對哪些部分可以被計入水價成本做了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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