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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郎朗
長虹集團旗下的虹歐等離子項目正進入量產前的最后階段,然而,一樁由LG電子訴訟引發的商業間諜案卻讓其蒙上了一層陰影。
3月6日,部分國內網站轉載的《LG電子前高管被訴向中國公司出售技術機密》外電報道稱,韓國首爾南部地方檢察廳日前已向當地法院提交訴訟,控告LG電子一名前職員鄭某和兩名下屬偷取和泄露PDP等離子顯示屏的機密技術予一家中國公司,估計導致LG電子損失14億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出的訴訟中,LG電子并沒有點出該公司的名字,不過業內有人推測該公司就是長虹集團控股的四川虹歐顯示器件有限公司(COC),LG電子之所以沒有將案件延伸到長虹身上,是因為長虹依然是LG電子等離子屏的重要客戶。據記者了解,長虹目前是LG等離子屏在中國的最大客戶,LG供應長虹的等離子屏數量從2006年的不足3萬片提高到2007年的10萬片以上,LG并不愿因該案喪失在華最大的客戶。
3月9日,四川長虹(600839.SH)對此發布澄清公告稱,“長虹等離子技術是基于自己具有知識產權的技術,而且公司間接控股的韓國歐麗安(Orion)公司擁有的300多項等離子專利,是在投入總開發費及生產設施投資費超過7億美元的基礎上獲得的,這可以讓其在等離子的基礎研究與制造上取得突破,還可以專利互換的方式來繞過國外的專利壁壘。”
起訴和澄清的交鋒中,這宗商業間諜案成為了中韓高新技術競爭下的一個縮影。
14億美元的“八面取”
表面上,LG電子發起的訴訟是控告自己的三位前職員,其實更是對虹歐等離子項目發出了警告信號,而長虹在公告中強調自主知識產權的同時,也并沒有否認與鄭某的關系。
據外電的詳細報道,鄭某是LG電子等離子事業部前技術主任,2005年從LG電子離職前,把有關建造PDP工廠及多個重要生產設備的設計圖和資料共1182個電腦檔案,通過一個移動硬盤帶走;2007年2月,鄭某正式以234萬港元的年薪加入四川虹歐顯示器件(COC)任技術顧問,在將通過移動硬盤“偷竊”的資料交給虹歐后,2007年3月到9月間,他又從LG電子現任職員樸某處取得了工廠電力設計數據,今年2月又從前LG職員林某處取得了工廠建筑設計圖資料,共2274個檔案全都轉讓給虹歐等離子。
據報道,今年年初鄭某回韓國探親,在2月準備返回中國時被拘捕,與他同時被拘捕的還有林某和樸某,這3人被控違反韓國公平競爭和銷售保密法而面臨入獄7年的危險。
長虹有關人士告訴記者,“在收購歐麗安后,長虹留用了近200名等離子專家和技術人員,這些人員主要在韓國和北京的虹歐研發中心工作,此外為了進一步掌握等離子產業化技術,虹歐的確也從韓國、日本高薪招聘了一批等離子技術專家,鄭某就是其中一位,此前主要在北京研發中心工作。”
LG電子有關人士表示,這次失竊的技術并非核心技術,只包括2007年7月LG電子開始采取的“八面取”技術(即一塊玻璃基板切割八塊42英寸等離子屏的技術),此外還有等離子工廠的建設過程的資料,但這些工程技術目前只有LG、三星和松下掌握,虹歐獲取了這些資料后,估計在今年12月或更早時間將全面掌握這些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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