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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拓普專利:福兮 禍兮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15:35 《中國商界》雜志
【編者的話】 本刊今年第一期“特別關注”欄目發表《拓普軋機:中國制造之痛》一文,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文章的標題在“新浪”網首頁甫一露面,數小時內,點擊即達80000多人次、網友發表留言或跟帖2000余條⋯⋯據不完全統計,約有50余家中文網站轉載,并有多家網站開辟了專題論壇。 拓普軋機質量問題引起社會如此廣泛(包括全國人大代表)的關注并非偶然,與當前舉國上下倡導科技創新、建設和諧社會的整體氛圍密切相關。 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拓普軋機就逐漸受到有關方面的熱捧,一度被譽為“中國軋機第一人”、“世界軋機技術的領航者”,進而成為名冠全國的自主創新典型;鄭州拓普軋機技術有限公司亦通過大肆標榜“專利產品”的營銷策略,將劣質產品推向市場,企業一躍成為鄭州市乃至河南省顯赫的“高成長性企業”。“金獎專利”成為拓普公司高速發展的推進器。 而當軋機質量問題充分暴露,拓普公司也陷入經營困境的今天,人們自然要問:既然是領先世界的專利技術,為什么沒有生產出好的產品;擁有“金獎專利”技術的企業是不是就可以得到社會的寬容和諒解,是不是就可以逍遙法外;如果“專利產品”給社會造成嚴重后果,到底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典型事件,自然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亡羊補牢,社會的方方面都需要認真反省。 本期“特別關注”刊發的這篇文章,從“專利技術”與生產力的關系入手,進一步闡釋了拓普軋機質量問題的前因后果。 文/本刊記者 李嘉 近期看到一篇網文,將拓普軋機比作“科技華南虎”,認為其騙術超過了陜西華南虎照片的始作俑者周正龍。這種比喻未必恰當,但如果要論拓普專利軋機的社會危害,恐怕已經遠遠超過“華南虎”。 專利技術并不神奇 如《拓普軋機:中國制造之痛》一文中所揭示的那樣:圍繞鄭州拓普公司軋機發生的一切,都源于鄭紅專1989年3月申請的一項名為“一種軋輥小撓度、高剛度軋機”的專利。 專利通常有以下三種含意:一是指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二是指專利權,即專利權人在法定時限內對其發明所享有的專有權;三指專利文獻,即記載發明創造內容和受保護技術范圍的法律文件,供人們隨時查閱。 具體而言,鄭紅專擁有該項專利,意味著他的該項發明得到了國家專利部門審查認可,并在中國大陸境內對這一技術享有專有權,同時須將技術內容向社會公開。 獲得專利權需要什么條件呢?根據我國專利法規定,一是要滿足“形式條件”,申請人需要向專利局提交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與技術內容摘要、附圖等文件,并且在形式上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二是“專利性條件”,即申請內容和方案滿足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簡稱“三性”)要求。簡單地說,新穎性是指在此之前沒有同樣特征的技術在國內外使用過、或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是前所未有的;創造性是指,這種技術與申請之前的現有技術相比有明顯的本質區別;實用性則指,該技術方案可以被制造或者使用,并能產生積極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專利三性條件的設立,既是對專利申請人的一種約束,促使其申請專利前積極檢索有關文獻,客觀評價其技術方案的專利性;同時,實際上也啟動了一種社會監督機制:一項技術獲專利權后,任何人可以根據三性標準進行衡量,請求專利局撤消該專利,或依法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無效。當鄭紅專該項專利在2007年初被專利復審委宣告全部無效后,國內某知名報紙曾忿忿不平地責問:“專利技術十幾年后突然被宣布失效,誰在拿國家專利金獎開玩笑?”這實際上表現出撰稿人對專利制度的無知。 從專利法規定的專利申請和授權程序,我們不難做出判斷:專利可能是最新的技術,卻并不意味著是最先進的技術,更不能與先進的現實生產力劃等號。因為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并非專業技術成果鑒定,更非生產現場的經濟技術指標考量,它只是一項解決問題的方案,是一種技術構思,具有在工業上應用的可能性,卻不一定是可以直接應用于工業生產的技術成果。 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和對知識產權問題的高度重視,近年來我國的專利申請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統計顯示,我國實施專利制度20多年來,受理的專利申請總量已超過400萬件,專利申請人中既有知名科研機構、大型企業,也有剛開始讀書認字的孩童、目不識丁的農民。雖然從專利申請、授權數量看,我國已成為知識產權大國,然而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技術能力和制造水平仍然需要長期追趕。 客觀地講,對一個有著一定文化水平和工程經驗人來說,獲得幾項專利并非難事,關鍵的是這些專利能否順利實現轉化并通過市場的檢驗,其技術能否主導產品并創造出經濟價值。一些企業或個人在擁有了一兩項專利后,就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而自居,然而這些專利技術大多難以形成市場競爭優勢,這樣的知識產權不僅“自主”不起來,反而可能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專利也可以被利用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英格爾斯說過:如果一個國家的人民缺乏一種能賦予這種制度以真實生命力的廣泛的現代心理基礎,如果執行和運用著這些現代制度的人,自身還沒有從心理、思想、態度和行為方式上都經歷一個向現代化的轉變,失敗和畸形發展的悲劇結局就是不可避免的。 領會了英格爾斯上面說的這段話,我們就不難理解,在專利制度在中國實施時間不長、知識產權制度還缺乏廣泛社會基礎的今天,為什么會有人煞有介事地為鄭紅專的那項專利技術被宣布無效鳴冤;為什么會有人用“跨世紀的技術創新”、“國際上三五十年之內不可逾越的技術”等肉麻詞匯來替鄭紅專那項從未成功實施過的專利進行包裝。 鄭紅專曾經供職的河南安陽鋼鐵公司一位老同志回憶:鄭紅專申請專利后,曾多次找公司領導懇求,對這項發明投資進行轉化,為此,公司先后召集相關技術人員舉行了三次論證會,最終的結論是:此設計完全背離了傳統軋機的結構原理,讓人難以理解;用此設計圖紙造出軋機進行軋鋼,投資較大,風險較大。 拿著專利授權證書,鄭紅專又到北京尋求支持。1991年11月24日,原冶金部科技司對鄭紅專設計的6輥350mm軋機進行產業化論證,聽過鄭紅專的講解,專家當場提出質疑,認為這種軋機設計的主觀愿望是好的,但會存在難以克服的弊端。專家還特別指明,這種軋機在結構上與上個世紀70年代奧地利Andritz軋機如出一轍,相關參數也十分相近,這種軋機因為先天的技術缺陷沒有發展起來。 最終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這項冶金行業所謂的“重大發明”,只能選擇在遠離大型冶金企業的河南溫縣、焦作、鄭州等地實施轉化,并得到當地政府和媒體的“高度評價”。由此,鄭紅專、趙林珍夫婦成為多級政府部門表彰的“優秀企業家”,得到了來自縣、市、省及國家部委和金融機構的技術扶持資金近7億元,質量備受爭議的拓普專利軋機也成為河南省“質量信得過名牌產品”,鄭州拓普公司也迅速發展為“集團”,不久前又在鄭州開發區啟動“年產200萬噸冷軋帶鋼”項目,計劃籌資22億元,并正在運作“海外上市”⋯⋯ 與之形成強烈反差的是:這項“會在世界范圍內將所有規格的軋機更新換代”的專利技術并沒有得到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認可。中國重型機械工業協會理事長汪建業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從沒聽說過鄭州拓普公司會搞冷軋機,我國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開始呼吁冷、熱連軋設備國產化,這么多年來,從沒有一款鄭州拓普軋機被納入國家有關部門的視線!庇芍袊撹F工業協會編制的冶金工業技術發展規劃中,冷軋設備部分詳細描述了中、小企業適用設備類型及特征,對拓普軋機同樣只字未提。 為迎合政府鼓勵技術創新的倡導、滿足媒體熱衷“時代典型”的需要,拓普公司的宣傳內容隨時貼上新的標簽、隨意填上新的數據。截止到2006年12月底,鄭紅專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公開的發明專利不過17項,但他們卻對媒體宣稱“XGK軋機系列目前已獲發明專利90余項,有25項專利正在世界上62個國家和地區申報”;企業投入的技術研發費用,相繼出現5.1億元、8億元、10億元等多個數字;關于每年交納專利申請費和維持費數額,少時400萬元,多時有1000多萬元,虛虛實實,讓人難辨真偽。但謊言重復多次就成了“事實”,也同時向急于尋找適用技術的用戶設下了圈套。 如前所述,專利原本只是用來保護發明者權利的一種手段。但現實中,像鄭州拓普這樣,在推銷新產品時言必稱專利,其用心就值得考量了。這樣的例子能舉出很多。 例如,在2004年,為永動機申請專利的騙子梁星人就編造了當年全國十大科技騙局之一。他以自己的技術申請并擁有多項專利為由,為自己套上“專利神話”的光環,從而說服很多人幾百萬、幾千萬地慷慨解囊。梁星人的“成功",無非就是因為他抓住了一些人對專利盲目“追捧"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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