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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健經銷商虛假宣傳居遼寧打假維權十大案例之首(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3日 14:05 中國食品商務網
瓦房店市工商局依據《產品質量法》,責令其停止違法經營行為,沒收違法所得4,000,并處罰款1.6萬元,上繳國庫;銷毀印有“大連大成糧紅食品有限公司”字樣的包裝袋600條。 打假維權案例三: 張安嶺擅自設點照加工油炸食品案 2006年7月25日,錦州凌海市工商局商貿城工商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一個食品批發部的庫存商品檢查時,發現其所經銷的油炸豆、蠶豆等食品未標注生產廠名、廠址。經詢問,該批油炸食品是一個操外地口音的人騎“神牛”車送的貨。工商人員順藤摸瓜,在位于凌河村一處偏僻、破舊的出租房內將該食品加工點查獲。當時現場環境極其惡劣,污水橫流,蒼蠅亂飛,食品加工全部露天生產,烘烤設備放置在豬圈內,成品堆放在居室間,氣味令人作嘔。工商人員依法當場扣留了生產原料大豆500公斤、花生米850公斤、白糖100公斤、成品油炸豆150公斤及塑料封口機等設備。經查,當事人張安嶺等5人系安徽省廬江縣人,于2005年7月份來凌海從事油炸食品加工,在未辦理證照的情況下,擅自從事食品生產加工。 凌海市工商局依據《無證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對該加工點予以取締,沒收全部成品,并處罰款4000元上繳國庫。 打假維權案例四: 遼陽縣首山鎮三毛音像超市銷售以次充好電視機案 2006年4月27日,群眾舉報遼陽縣首山鎮三毛音像超市銷售以次充好“世紀東菱-新高路華”電視機,工商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 經查,該超市于2006年4月27日早晨,在“5.1”節促銷活動中,從個人手中購進21臺“世紀東菱-新高路華”牌21吋彩色電視機,售價780元,并稱可以以舊換新,舊機可以折合價款300元。工商機關通過現場檢查發現該批電視機為舊機翻新,無合格證書和其它相關資料,被查獲時止,尚未售出。 遼陽縣工商局依據《產品質量法》,責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以次充好彩色電視機21臺,并處罰款16380元上繳國庫。 打假維權案例五: 李四林經銷冒牌白酒、啤酒案 2006年4月3日,葫蘆島市工商局根據舉報,對李四林經銷冒牌“劍南春”等白酒和“燕京”8度啤酒案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李四林于2005年7月開始提供假酒包裝給他人,并購回他人加工假冒白酒。共購入假冒“劍南春”白酒180瓶,“五糧液”白酒60瓶,“茅臺”白酒24瓶。另以要賬的方式從秦皇島孫某處獲取冒牌“燕京”8度啤酒3240瓶,準備對外銷售。上述商品貨值總計16450元。至工商執法人員檢查時止,已售出冒牌“劍南春”白酒36瓶,“燕京”8度啤酒72瓶自用,檢查人員對現場剩余的168瓶冒牌白酒,3168瓶冒牌啤酒予以扣留。 葫蘆島市工商局依法對其違法經營行為予以取締,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沒收冒牌白酒168瓶,啤酒3168瓶,違法所得0.1萬元,并處罰款3.29萬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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