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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月21日電 (記者 梁彩恒) 截至目前為止,聯邦快遞公司與老畫家馬永強仍未能對“嫦娥一號”組畫延誤事件的賠償及道歉等事項達能妥協方案,雙方矛盾的焦點集中在賠償數額和是否公開道歉上。
記者近日獲悉,馬永強先生中國區經紀人唐冬梅于2007年12月4日, 2007年12月13日分別致函聯邦快遞公司,要求聯邦快遞公司對延誤事件公開道歉,并賠償數十萬美元經濟及精神損失。12月14日,聯邦快遞給馬永強中國區全權藝術經紀人唐冬梅一封復函,表示:對馬永強先生組畫延誤深感抱歉,并愿意支付馬永強先生1000美元作為此次不愉快事件的最終解決方案。
記者于2008年1月17日采訪聯邦快遞公司,在1個多小時的等待后,聯邦快遞給了一個書面聲明,聲明非常簡短,全文如下:“讓客戶滿意和確保他們貨件的安全是聯邦快遞最優先考慮的事情。就此事件,我公司努力和客戶溝通,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出于保護客戶隱私考慮,更多細節恕不能透露。”隨后,對記者的所有提問一律不予回答。
記者致電唐冬梅了解溝通進展,唐女士稱自接到聯邦快遞公司2007年12月14日復函后,該公司沒有和她有任何溝通。唐冬梅對聯邦快遞所謂的“最終解決方案”的說法非常不滿,認為這是該公司的“霸王”條款,屬于典型的“店大欺客”。
雖然知道和聯邦快遞這樣的“巨頭”打官司是拿“雞蛋碰石頭”,但唐冬梅稱馬先生仍保留在美國、香港、印度尼西亞或中國訴諸法律的權利;由于中國不支持精神賠償,很可能不選擇在中國起訴。唐女士也表示,如果聯邦快遞就此事件有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馬先生方面愿意放棄訴訟。
人民網將繼續關注此事件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