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財團7.6億地價欠款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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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2日 09:15 新京報 | |||||||||
據悉,在日本,財團最為顯著的特點之一是利用連接金融機構和工商企業的內部商社組織,解決工商企業小型單一化的困擾……鑒于我國當前工商企業尚未大規模進入國際市場,因此借鑒日本財團經驗,組建商社組織,實現財團控股工商企業的全球化營銷,增強產業資本的實力是目前我國組建財團最為迫切也最為現實的舉措……組建綜合商社,需要財團建立獨立的財務公司,為綜合商社提供融資功能。“摘自相關專題報告 制圖/丁華勇
“中瑞財團欠款危機背后,是政府在市場環境與民營財團發展上面臨的兩難境地。”溫州市國土局一位官員說。資料圖片 由于地價回落,收回土地將帶來財政損失,如企業繼續融資,銀行則擔心風險 本報記者 周穎 溫州報道 12月初,中瑞財團拖欠市政府7.6億元地價款事件被溫州市國土局曝光。自此,被稱為“中國民間第一財團”的中瑞陷入成立一年半以來最大的信譽危機。
“7.6億欠款是由于銀行先前承諾的信貸額度落空造成。”12月20日,中瑞財團執行董事陳時升告訴記者,目前,銀行惜貸已打亂中瑞整體的戰略計劃。 當日下午,被指“7.6億欠款”的“中瑞·曼哈頓”項目施工現場,一切仍有條不紊地進行。 “中瑞財團欠款危機背后,是政府在市場環境與民營財團發展上面臨的兩難境地。”溫州市國土局一位官員說。 地價已經跌了,如果收回土地意味著政府收入的損失。另一位當地政府官員如此表示。 7.6億欠款因緣 “在這批欠款的名單中,中瑞財團欠款時間雖然短,但金額最多。”12月20日,溫州市國土局官員告訴記者,到目前為止,中瑞財團對欠款問題并未表態,既沒有說補繳欠款,也沒說不予補交。 成立于2004年6月16日的中瑞財團,于同年11月8日,在當時尚未取得房地產投資資質的情況下,以15.3億的價格,購得114畝溫州江濱路原東方造船廠的黃金地塊,這一中標金額在當時創下了地價拍賣新高。 “中瑞成立時,曾得到銀行及政府等部門的支持。在購買這塊地時,中瑞支付了50%,其余款項銀行當時承諾給予信貸支持。”陳時升說。 此前,造船廠這塊土地曾先后兩次在招投標中流標。由于資金量大,政府允許土地款分期交納,首期25%的土地款在2005年1月6日繳納后,合同規定5月8日必須再繳納總款的25%.其余50%款項將在2005年9月8日付清。 “我們沒有料到后來銀行態度會發生變化。”中瑞財團新聞發言人、奧康集團董事長王振滔說。在中瑞財團董事看來,銀行支持是中瑞在資金方面充分運作的保障。 據悉,中瑞財團成立之前,建設銀行溫州市分行和農業銀行溫州市分行分別與中瑞財團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協議規定,在中瑞財團需要信貸資金時,這兩家銀行將提供足額的免擔保貸款。 “而且,這些貸款須跟隨中瑞財團的項目進行服務,即中瑞財團在全國任何地方投資項目時需要資金支持,兩家銀行將提供跨區域的金融支持。”中瑞財團一位董事告訴記者,同期,深圳發展銀行溫州市分行也與中瑞財團簽署了授信額度為10億元的協議。 中瑞財團認為,銀行對中瑞態度的轉變,首先來自市場方面的影響。 “中瑞財團成立之時,號稱能調動100億資金,而在競標曼哈頓項目時,他們的競標價格遠遠高出當時的起拍價格7.7億,所以我們對他們的能力和動機很是懷疑。”溫州本地一位不愿具名的企業家說。 之后,國家對宏觀調控力度逐步加大,金融部門相繼加強了對包括地產商在內的固定資產投資企業的限貸行為,中瑞的資金壓力隨之而來。 溫州市金融學會副秘書長李石泉分析認為,中瑞財團如果誕生在2002年或2003年,肯定會成功運作起來。中瑞財團的探索模式在溫州本地引起很大的關注,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只是,錯過了好的時機。 三度面對質疑 其實,中瑞財團自出生之日起,就在市場各方的爭議和質疑中成長。 2004年6月16日,溫州市首家民營財團中瑞財團宣告誕生。其9位股東均來自于所屬行業的龍頭企業,由神力集團、奧康集團、法派集團、國光地產、泰力實業、星際實業、新雅投資、耀華電器、遠洋眼鏡9家民營企業組成。 成立初期,中瑞財團便向外界宣稱,財團可以調動百億元人民幣的資金。正是這根導火索,引發了媒體對其是否有能力調動百億資金的質疑。 “對中瑞財團的爭議,從成立初期就有,主要是圍繞運作100億的資金展開的。一種看法認為他們整合可以達到,另一種看法則是他們沒有實力達到,可能依靠地產的炒作來達到目的。”一位溫州民營企業家說。他認為,中瑞財團成立初期過于高調,應該先做后說,才不至于受到多方關注以致陷入目前的被動局面。 “我不認為這是高調。成立初期,相關部門都支持我們,這是事實。銀監局之所以關注,是因為輿論針對我們調動100億資金說法的質疑,事實上,我們的說法是將來中瑞財團能夠做到項目的規模達到100億,而不是能調動100億資金。正是媒體的這種觀點,才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重視。”針對質疑,王振滔向記者解釋。 中瑞財團誕生10天之后,有關中瑞財團正在申辦建華銀行的事情見諸于報端。如果說對中瑞財團的第一次質疑來自媒體,那么第二次質疑則發于金融機構。由于當時宣稱進軍金融業已被銀監會關注的中瑞財團,這一舉動無疑再次讓金融業機構勒緊錢袋,從而引起了銀行的質疑和謹慎。 相關一家銀行負責信貸的人士說,如果不是頻頻在媒體曝光,也許各銀行對他們的信貸根本不會那么嚴格。畢竟這些股東企業信譽都很好。但這么一來,上級銀行的一句“謹慎”的命令,下面的銀行就只能收緊。即使我們相信中瑞財團,也是無能為力,不能解決他們的資金需求。 這只是跡象之一。2004年10月31日,中瑞財團聘請的CEO離職,又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企業的人員流動也是正常的,我不明白市場為什么總是關注我們?”面對記者,中瑞財團董事、遠洋眼鏡董事長葉子建說,CEO的離職成為那段時間媒體關注的焦點。但我們雙方總需要有個適應、溝通和了解的過程,如果雙方都覺得不合適,離職是正常的。 但無論如何,這些被動的局面都是中瑞財團未曾料到的。 政府難題 欠款問題雖被曝光,中瑞財團操作的“中瑞·曼哈頓”項目并未因此受到影響。 “政府在處理中瑞欠款問題上,正陷入兩難境地。”溫州市政府一位人士說。據悉,溫州市政府目前已允許中瑞財團按已經支付的資金,和所對應的土地價值正常啟動。也就是說,允許中瑞財團在支付7.4億的土地上進行施工。 “而未支付款項的地塊,中瑞財團仍有優先使用權,政府會給他們進行保留。”上述人士說。如果政府放縱中瑞財團的欠款行為,將會破壞溫州房地產市場的游戲規則。反之,如果政府現在因欠款而收回土地的話,最終,在經濟上遭受較大損失的將是政府本身。 溫州市國土局一位官員告訴記者,目前,溫州市的土地價格已經遠遠低于中瑞財團競標時的土地價格,如果政府選擇收回“中瑞·曼哈頓”項目的土地重新競拍的話,至少會損失幾個億。 政府的另一個難題是,如果收回土地重新拍賣的話,還將面臨補償糾紛。“舉例來說,原來土地的成交價是15.3億,可能對造船廠的補償是5億,而政府如果收回重新拍賣的話,如果賣到10億,那么原來過高的補償政府是否收回?假設拍到20億,政府還會不會增加補償都很難說,但這都是政府必須考慮的。” 王振滔對記者說,現在政府、銀監會對中瑞財團是支持、鼓勵的。溫州市領導、銀監會對中瑞支持較大,政府希望中瑞帶好頭,從溫州市“百項千億工程”中選擇適合的項目去做。 記者采訪獲知,事實上,溫州市政府在是否支持中瑞這一問題上,目前尚存在不同的看法。 一位當地官員向記者透露,由于溫州的民間資本創新總是由下而上的,新生事物的設立肯定會受到來自方方面面的關注。中瑞財團設立之初,政府相關部門及領導非常認可,并給予積極的肯定。在政府明確的政策支持下,中瑞財團如果成功將是雙贏,而一旦失敗,有可能會由政府部門來承擔后果。 與“支持派”觀點相左的一個事實是,在中瑞財團成立之際,溫州市的相關部門就存在不同意見。2004年6月8日,溫州市工商局長、銀監局長召集中瑞、中馳兩個民營財團的董事會談,重申支持企業的經營創新,但對財團經營是否影響現有金融秩序表示擔憂,并表明會密切關注財團的運營。 同時,來自市場上的質疑也影響到政府對中瑞的態度。 2004年6月18日,中瑞財團成立剛過兩天。來自北京的經濟學者鐘偉博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溫州的兩個財團(另一為中馳財團),一定意義上是企業間相互融資的平臺,部分行使了金融機構的職能,但在現行體系下,它們沒有也無法向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任何一個法定監管機構進行金融業務準入申報,因而處于無人監管狀態。 在接受采訪時,鐘偉博士還質疑道,“它們(民營財團)的業務如何界定?如果從事區域性業務,風險如何防范?”鐘偉認為,上述問題對現有金融監管體系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瑞財團的9個股東還是有能力支付剩余地價款的。”溫州市一位企業界人士表示。據了解,中瑞財團在前期的曼哈頓項目操作過程中,為解決資金問題,曾發行過信托產品,并獲得3.2億信托資金。 之所以中瑞財團沒有支付,是希望通過市場的變化或政府出臺政策予以扶持。尤其是在國土局曝出中瑞財團7.6億欠款之后,令政府也頗費心神。中瑞財團最需要的支持要么給資金支持,要么允許欠款。 “所以,在政府方面沒有統一、明確的態度下,誰會去真正追究中瑞財團的欠款?何況中瑞財團這些股東本身都是很好的企業。而溫州也需要打造高檔樓盤,所以7.6億欠款問題可能不會對中瑞財團構成任何影響。“ 被否認的裂變傳聞 欠款事件曝光再次將中瑞推向傳聞中的“裂變”之說。 從中瑞財團誕生之日起,溫州市場上就有各種版本的傳聞。一說是股東之間分歧很大,在股權均等的情況下,更容易產生分歧,最后肯定會分手;二說是財團以炒房為目的,當受到政策的影響之后,中瑞的凝聚力越來越弱。 有溫州當地的消息人士憑借對其股東的了解認為,雖然中瑞每個股東,都有能力籌集到幾億元的資金,但房地產新政實施之后,誰也不愿意去做只賠不賺的項目。所以,中瑞·曼哈頓最終虎頭蛇尾,并非沒有可能,以往的合力甚至都會全部潰散。此外這些股東的重心不會完全放在中瑞,畢竟他們自己的主業最重要。 中瑞財團成立之初,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公開表示,中瑞中馳(另一中馳財團)的本質就是更大炒房團。但問題是,沒有法律能夠保證這個松散的資金組織能夠獲利。中瑞中馳不可能成功,原因在于它們其實是一個房地產基金的形式。 曾經欲加盟的溫州天正集團、天宇鎖業最終由于種種原因而放棄。而坊間的說法是他們懷疑中瑞財團的動作模式。當這些質疑和所有的問題匯聚在一起的時候,有關中瑞財團裂變一說自然更多了幾分撲朔迷離。 “不否認我們之間存在分歧,但我們不可能裂變。這種傳言一直就有,我們之間的合作還會持續下去,因為我們都認為目前的選擇是正確的。” 國光地產老總孫國敬回復記者說,不會因為曼哈頓項目出現問題就散伙。曼哈頓項目信貸受影響是事實,但更多的是不正確的市場猜測引起相關部門的注意,進而影響到當地銀行。受此影響,股東自身的企業,貸款時還需要向銀行做出書面承諾。之前,在這些龍頭企業身上是從沒有發生過的事情。 “退一步說,即使現在退出這個項目最多損失就是4000萬的保證金,對我們9個股東來說,每個人500萬的損失都會承擔得起。但我們根本不會退出,也不會裂變的。目的就是給那些散發傳言的人一個有力的回擊,更何況我們一直看好這個項目。“中瑞財團董事、法派集團董事長彭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