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斌 發自上海
昨天,在“2005上海三江論壇”上,與會專家一致表示,明年1月份CEPA第三階段協議正式實施后,雖降低了有形的關稅壁壘,但要想增加CEPA帶來的經濟效益,促進滬港粵經貿合作,更重要的是消除無形的非關稅壁壘,進一步提升軟環境建設。
今年10月18日,香港與內地簽訂CEPA補充協議。協議規定,明年1月1日起,不僅雙方貨物貿易零關稅措施近乎全面開放,在法律、會計等服務業領域也將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業內人士看來,零關稅為貨物貿易帶來的優惠已在意料之中,如何營造良好的軟環境是更值得關注的問題。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對外經濟研究所所長張燕生表示,CEPA的實施,實際上要解決一個問題,就是怎樣將內地和香港的優勢真正結合起來。張燕生認為,在CEPA下一步落實之后還要解決一些軟環境問題。“例如我們歡迎香港的律師來內地參加執業資格考試,但是香港與內地分別采用兩個法系,香港律師很難通過,”張燕生說,“這樣一來,我們就會發現開放之后并沒有達到兩地優勢互補,合作互動的目的。”
“服務業就是把一個文化帶進來,而文化是一個無形體,”香港中小企業協會副會長張有洪表示,“我如果想到內地開律師事務所,就要將香港的操作程序同內地的程序進行銜接,但這個銜接將是非常復雜的,把‘軟’的東西銜接起來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根據相關協議規定,明年1月1日起,內地將允許已經在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香港律師事務所與同一省份不同城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以及允許在內地執業法律服務的香港居民同時受聘于內地以外的律師事務所。
就此,上海市律師協會會長呂紅兵表示,這無疑將加強兩地法律服務方面的進一步合作。在呂紅兵看來,香港與上海兩地從業律師人數都在7000名左右,但香港律師業務收入在人民幣200億元左右,是上海律師收入的10倍以上。“從業人數差不多,但業務收入差得很多,這說明上海要建立國際化大都市,在法律服務業方面還有很大的差距,”呂紅兵說,“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講,這也表明上海在法律服務方面的上升空間是很大的,CEPA框架下加強滬港律師合作的必要性也由此體現,如何制訂相應的配套措施并改善軟環境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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