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昨日頒布三大直銷配套法規,從12月1日起,直銷企業保證金金額實行按月調整,賬戶余額最低為2000萬元人民幣,直銷企業、直銷員每月直銷經營收入和納稅情況應及時報備,同時直銷培訓不得在私人住宅舉辦。
本報訊 (記者 郭文姬) 昨日,商務部正式對外公布了《直銷企業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等三大直
銷配套法規,相關法規將于12月1日同步實施。打算從事直銷業的民企表示,2000萬元金額有點高,怕將來流動資金不夠。
保證金最低2000萬元
新出臺的《直銷企業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規定,企業申請直銷需提交其在指定銀行開設的保證金專門賬戶憑證,金額為2000萬元人民幣。值得注意的是,企業開始從事直銷經營活動3個月后,保證金金額將按月進行調整。直銷企業保證金金額保持在企業上月直銷產品銷售收入的15%水平,賬戶余額最低為2000萬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
對動用保證金的情況,商務部也作出了嚴格的限定,《直銷企業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只有在直銷企業發生停業、合并、解散、轉讓、破產等情況,無力向直銷員支付報酬或者無力向直銷員和消費者支付退貨款、因直銷產品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依法應當進行賠償,直銷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賠償或者無力賠償等情況下,才可以在經過商務部和工商總局批準后動用保證金。
各大直銷企業表示,對此已早有心理準備,將嚴格執行國家規定。但也有打算從事直銷業的民企表示,2000萬元金額有點高,怕將來流動資金不夠。
直銷培訓不得在私宅舉辦
同時,《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直銷培訓不得在政府、軍隊、學校、醫院的場所及居民社區、私人住宅內舉辦。直銷企業應在本企業設有服務網點的地區組織直銷培訓。有直銷員向記者承認,家庭住宅是目前直銷培訓的重要場所,今后不少小型培訓只能轉移到招待所或小飯店。
另外,同日出臺的《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則規定,直銷企業應建立完備的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并及時向商務部、工商總局及相關部門披露以下信息:直銷機構相關情況;直銷企業、直銷員每月直銷經營收入和納稅情況;直銷員直銷經營收入金額占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比例;直銷產品退換貨制度、直銷員計酬辦法等情況。
有關專家指出,此舉可備國家相關部門及時掌握直銷企業經營現狀,以便及時整改直銷企業潛在的經營風險。
三大直銷配套法規部分內容
直銷培訓不得對企業產品進行夸大、虛假宣傳,貶低同類其他產品,強迫參加培訓的人員購買產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宣揚直銷員以往的收入情況,宣揚大多數參與者將獲得成功。不得以召開研討會、激勵會、表彰會等形式變相對直銷員進行培訓。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商務部和工商總局共同決定,可以使用保證金:
(一)無正當理由,直銷企業不向直銷員支付報酬,或者不向直銷員、消費者支付退貨款的;(二)直銷企業發生停業、合并、解散、轉讓、破產等情況,無力向直銷員支付報酬或者無力向直銷員和消費者支付退貨款的;(三)因直銷產品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依法應當進行賠償,直銷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賠償或者無力賠償的。(郭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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