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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起麻醉與精神藥品不得零售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1日 11:47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本報北京10月31日訊(記者姬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天說,將于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不得零售。

  《條例》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種植、實驗研究、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各環節的管理設定了嚴格的管理制度,以防止此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并首次對第一類精神藥
品實行專用處方管理,明確規定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不得零售。

  根據規定,這兩類藥品的種植和生產將實行總量控制,并實行定點生產和定點經營,而此類藥品的實驗研究、生產、經營以及使用單位也將實行審批制度。經考核合格、取得專門處方資格的執業醫師才有權開具藥品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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