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電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見》,要求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公交優先”戰略。
意見分為八個部分,主要包括“充分發揮規劃調控作用”“完善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優化公共交通運營結構”“保障公共交通的道路優先使用權”“積極穩妥地推進行業改革”“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意見指出,我國土地資源稀缺,城市人口密集,群眾收入水平總體還不高,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符合城市發展和交通發展的實際,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要舉措。
意見要求,要通過科學規劃和建設,提高線網密度和站點覆蓋率,優化運營結構,形成與城市規模、人口和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公共交通系統。要進一步放開搞活公共交通行業,完善支持政策,提高運營質量和效率,為群眾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經濟舒適的公共交通服務。要充分發揮公共交通運量大、價格低廉的優勢,引導群眾選擇公共交通作為主要出行方式。
意見提出,要大力發展公共汽(電)車,有序發展城市軌道交通,適度發展大運量快速公共汽車系統。鼓勵社會資本包括境外資本以合資、合作或委托經營等方式參與公共交通投資、建設和經營。推行特許經營制度。對城市公共交通提供財政支持,規范補貼制度。要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考慮企業經營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科學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價。
建設部要求:公交應保持低價
建設部等在《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見》中明確要求,城市公共交通應繼續保持低票價和低成本的優勢,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應提供財政支持。城市人民政府要對軌道交通、綜合換乘樞紐、場站建設,以及車輛和設施裝備的配置、更新給予必要的資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設,并向公共交通傾斜。
同時,規范補貼制度。對公共交通實行經濟補貼、補償政策。對公共交通企業承擔社會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所增加的支出,定期進行專項經濟補償。
調整客運價格。要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考慮企業經營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科學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價。發揮客運價格的導向和杠桿作用,繼續保持低票價和低成本的優勢,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率。
實行用地劃撥。優先安排公共交通設施建設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確定的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調度中心、換乘樞紐等設施,其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用劃撥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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