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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內公布出讓土地最低價標準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9日 11:27 新京報

  國土資源部禁止非法壓低地價招商引資  

  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 (記者 張曉松 劉錚)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表示,國土資源部將強化對協議出讓土地的監管,建立協議出讓土地的公示制度,年內統一公布各地協議出讓土地最低價標準,禁止非法壓低地價招商引資。

  廖永林28日在北京召開的資源價格改革研討會上說,國家將大力推進土地市場建設,完善地價形成機制,強化對協議出讓土地的監管,禁止非法壓低地價招商引資。對低于市場價成交的土地,政府可優先購買,以防止非法交易。

  目前,全國99%以上的城市、85%以上的縣城鎮和70%以上的建制鎮已完成基準地價更新工作,初步建立起城鎮建設用地價格體系,大多數市、縣已將各類地價結果向社會公布。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家禁止非法壓低地價招商。省、區、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準地價制定并公布協議出讓土地最低價標準,協議出讓價格不得低于最低價標準。

  2004年,全國共出讓土地17.87萬公頃,出讓價款5894.1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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