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8日電 (記者 劉錚) 政府定價藥品是否按規定價格執行?政府規定降價的藥品是否按規定時間和幅度降低了價格?即將開展的全國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專項檢查將重點檢查這些關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內容。
記者8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了解到,這次專項檢查的重點還包括:招標采購中標藥品的價格與收費是否按規定政策執行;醫療機構是否按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和標準收費;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預防、檢查收費是否按規定標準執行;藥品經銷單位和醫療機構是否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為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規范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和藥品招標代理機構的價格行為,糾正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檢查范圍包括藥品生產、銷售企業;醫療單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藥品招標代理機構和其它經辦機構等。
這位負責人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不執行藥品和醫用衛生材料價格政策和醫療機構濫檢查、亂收費情況的檢查,加強對過去檢查中存在重大價格違法問題單位的檢查。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加強社會監督。
發展改革委提出,將檢查與調查研究結合起來,特別是加強對實行市場調節價藥品和高價值醫用耗材價格過度上漲情況的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反饋政策執行中的問題,促進政策完善和改革的深化。
發展改革委9月28日宣布,降低22種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平均降幅40%左右,最大降幅達到63%。降價令將于10月10日起正式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