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種藥品降價40% 發改委衛生部三舉措直指醫院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02日 09:09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李明三 見習記者 王世玲 北京報道 9月28日,國家發改委正式對外宣布,從10月10日起,降低22種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平均降幅40%。 從今年3月即開始醞釀的新一輪藥品降價,經過半年多的調查、協商、調整,至此終于
盡管降價幅度高達40%,為歷次藥品降價中降幅最大的一次,但人們更關注的還是隨降價決定一同出臺的三項配套措施——嚴格限制醫院的藥品加成率在15%以內;暫停降價藥品的集中招標采購;加強對醫院合理用藥的監管,要求各級各類醫院銷售降價藥品數量不能因降價而發生明顯變化。 “和相關職能部門聯手,出臺一系列確保降價落實到位的配套措施,這在我們的工作中還是第一次。”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醫藥處處長郭劍英說。 “價格是表象,體制才是根本。我們認為,三項措施具有積極意義,即不再單純地用藥品降價的辦法來解決醫療體制中的深層次問題。”中國醫藥商業協會副會長朱長浩說。他認為,與歷次藥品降價相比,這是一個明顯的突破,可以推動醫院改革,確保老百姓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三項配套措施觸及深層問題 今年5月,朱長浩參加了針對發改委藥品降價方案的討論。當時擬定的降幅平均高達60%以上,最高降幅達到93%。考慮到醫藥企業的實際承受能力,中國醫藥商業協會等24個行業協會集體上書國務院,希望將降幅調整到一個合理范圍。 “發改委為此又做了大量調查工作并找醫藥企業一對一對話,最終將降價幅度由60%調整為40%。這表明醫藥企業和工商協會的意見得到了重視,我們對此是贊同的。”朱長浩說。 不過,盡管發改委在這一輪藥品降價中做了大量扎實細致的工作,充分聽取了各方意見,朱長浩認為還是有缺憾。這就是單獨定價、原研制藥品的降幅與國產藥品的降幅明顯不在一個層面上,前者的降幅在4%至25%之間,而后者是20%至63%,平均達到50%。他說:“這樣做擴大了價格差距,增加了市場競爭的不公平,對民族醫藥工業的發展是不利的。” “藥品問題的前提是醫院問題。如果不動醫院,藥品問題不可能得到真正意義上的解決。”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趙杰博士說。他認為,藥價虛高,與藥品市場的“代買方市場”特性有關。他是替患者買藥,更多地給病人服用而不是自己。醫院藥房銷售占藥品銷售的絕大部分,因此具有對藥品購買的強勢地位,是最大的買家。但出于各種動機,開“大處方”在當前的醫療環境中,仍是醫生雖不盡高尚但具理性的選擇。道德風險糾纏與醫院經營管理和醫師的職業操守,是全部醫療問題的癥結所在。 醫院自行開發的新藥定價過高,也是藥價虛高的一個重要因素。據內部人士透露,腫瘤醫院給癌癥病人放療,為了提高對反射線的敏感度,就必須打針,這個針劑是醫院自己開發的,每針3700元,一打就是10針左右。 所有改革,不涉及醫院體系,不可能成為全面的帶根本性的改革。 現在,發改委和衛生部聯手,出臺三項配套措施,將矛頭直接指向醫院。“這表明了一個態度,就是政府對推進醫療體制改革的態度很明確,同時對改革‘就藥價抓藥價’的局限性和不合理性開始進行反思。”趙杰充分肯定了這輪藥品降價的積極意義。 醫藥分營仍不成熟 配套措施出臺以后,記者與北京的幾家大醫院取得聯系,但他們都沒有接到相關的通知和文件。“如果上級部門制定了相關規定,我們一定會嚴格執行的。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得到通知。”北京同仁醫院宣傳部的工作人員說。 北京回龍觀醫院副院長劉克林認為,藥品降價是好事,對醫院的影響并不大。盡管他也沒有得到正式通知,但看到三項措施的報道后,他說:“對我們比較有益,因為我們醫院并不靠‘以藥養醫’。” “以藥養醫”的政策在中國已實行多年。是在國家財政無力承擔公益性衛生事業的情況下,通過政府對藥品價格的管制,允許藥品加價15%來補貼醫院經營。但很多醫院趁機創收,藥品加成遠遠超過了國家規定的15%,嚴重擾亂了藥品市場。 “2004年,醫院的藥品加成率,平均高達42%。”朱長浩說,這樣做的直接后果,明地里是醫院收入的增加,暗地里是國家利益的流失。 “嚴格限定醫院的藥品加價在15%以內,這一措施本身表明藥品降價并不影響以藥養醫政策的繼續執行,也就是承認其合法性和長期性。”趙杰說,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目前在公益事業上的財政窘境。 “有人主張醫藥分業,搞藥品零加價,我覺得在目前情況下還不適宜,但醫院必須規定藥品加價率。”朱長浩說:“即使加價20%,老百姓也能得到20%以外的好處。否則,不透明不公開的加價,最后買單的還是老百姓。” 監管者歸位意義深遠 但是,與藥品加成中的混亂相比,更嚴重的問題還在招標環節。目前醫院用藥的進貨渠道,以政府采購為主,少量還沒有納入采購目錄的新藥,由醫院自己選擇,直接從廠家采購。政府定價確定的是最終零售價,而藥品招標解決的是醫院的進價問題。 “既然有了政府定價,就不應再招標采購了。”朱長浩說。此前,中國醫藥商業協會一再呼吁停止招標采購,因為不但引起藥品價格的混亂,招標過程本身還存在行賄等腐敗問題。 “招標體制本來沒有問題,但是形同虛設。”趙杰說,招標是降低藥品價格的有效手段,理論上可以壓低藥品利潤。但是藥品一旦上了招標采購的目錄,因為無利可圖,廠家往往就不生產了,轉而生產采購目錄以外的替代藥品。 劉克林證實了趙的說法。“我們采購的藥就經常出現這樣的現象:某藥企業以最低價競了標,但供貨時就說沒有這個藥。這種事情各個醫院都遇到過。”他說,企業中標以后,卻不生產,醫院最后還得去采購高價藥。 “暫停降價藥品的集中招標采購,目的是將既有的格局維持一段時間,防止替代藥品取代降價藥品。”郭劍英說。藥品招標一般是一年一輪,那么這次暫停招標將維持到什么時候呢?郭沒有明確給出答復,但他暗示絕不會是短短的幾個月。 “這次公開叫停藥品招標,很可能意味著終止。”趙杰判斷,至少表明有關部門已認定了招標制度一定程度上的不可行,正試圖采取更務實的辦法來改變目前的格局。 那么,這種更務實的辦法又是什么呢?趙杰認為,監管者在醫療體制中的歸位,是一個值得關注的積極因素。“第三條配套措施要求加強對醫院合理用藥的監管,這說明發改委和衛生部在監管缺位的認識上達成了一致,一個監管者的職能開始顯現出來。”他說,這是前一陣醫改大討論的結果。 除了來自職能部門的有效監管,朱長浩更偏愛于突出患者本人對醫院的監管作用。他建議在上述三項配套措施之外,著手制定單病種的用藥指南,包括確定治病的階梯用藥方案,公之于眾,使患者明明白白地作出選擇,最大限度地避免濫開大處方和高價藥的違規行為。 建立一個競爭—監管體系,明確雙方的關系,是中國醫療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趙杰將醫療監管體系的建立,提到與醫療保障制度、財政投入制度同等重要的位置,認為這是中國醫療體制轉型進程是否成熟的一大標志。 而這,也正是本輪藥品降價最值得期待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