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促進中小流通企業改革發展指導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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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6日 17:42 商務部網站 |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9號)和《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精神,引導中小流通企業(包括商品批發、零售、外貿、餐飲業、住宿業和其它居民服務業的中小企業)加快改革發展步伐,促進中小流通企業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中小流通企業是流通業的主體,約占全國流通企業總數的99%以上,實現的銷售額約占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90%以上,并提供了大量就業機會。近年來,隨著國有經濟布局調整步伐加快,中小流通企業在促進國民經濟穩定增長、拉動民間投資、方便群眾生活、緩解就業壓力、促進市場繁榮、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長期以來,中小流通企業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引導,在發展中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制約了其健康發展。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國務院召開的全國流通工作會議精神,樹立科學發展觀,促進大、中、小型流通企業的協調發展,充分發揮中小流通企業在增加就業、解決“三農”問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協調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積極推進中小流通企業改革,推動中小流通企業運用信息技術和現代營銷技術,大力發展現代流通方式,不斷提高經營管理和現代化水平,加大扶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實解決制約中小流通企業發展的主要問題,改善經營環境,促進中小流通企業健康發展。 發展目標:到2010年,中型流通企業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小型流通企業健全經營管理制度,經營行為更加規范,經營管理水平顯著提高,抵抗風險的能力明顯增強,流通基礎設施和應用現代信息技術水平顯著改善。中小流通企業的數量進一步增加。中小流通企業銷售收入年均增長速度爭取達到9%,適當快于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培育一批中小企業的知名品牌。按照各相關行業標準,實現規范經營。吸納就業人員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新增就業人數位居各行業前列。 二、深化改革,增強中小流通企業活力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深化中小國有流通企業改革,進一步增強企業活力。推進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引導企業采取聯合、收購、兼并、租賃、承包經營、出售等多種形式進行產權制度和經營機制改革,加快國有中小流通企業改制。在中型流通企業中大力推行股份制改革,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外資等非公有資本參與國有中小流通企業改革,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參股的混合所有制中小流通企業。 推動中型流通企業深化企業制度改革,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轉換經營機制,完善企業經營、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等制度,調動企業職工的積極性。引導中小流通企業重視基礎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依法建立商品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安全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完善企業內部管理規范和標準。 鼓勵優勢企業兼并、重組、托管困難企業,對長期虧損、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企業依法實施破產。要加強對中小流通企業改革的引導與規范。在企業改制過程中規范操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防止逃廢、懸空銀行債務。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維護職工正當權益,保持社會穩定。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當地有關部門出臺鼓勵創業、支持中小流通企業經營創新、技術創新和開拓市場的稅收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降低中小流通企業的改革、改制成本。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國有企業資產經營收益、商業用地變現、流通企業國有資本減持、轉讓以及財政撥付等方式籌措資金,建立國有中小流通企業改革的專項資金,用于無力支付改制費用企業的改制費用以及破產企業資產變現后不足支付職工社會保險、經濟補償等方面費用。要積極協調,爭取地方房產管理部門的支持,解決國有中小流通企業長期使用的商業用房產權歸屬問題。要認真落實國家關于企業吸納下崗職工就業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創辦中小企業的優惠政策。 三、大力發展現代流通方式,提高中小流通企業現代化水平 積極推進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代理制、多式聯運、電子商務等組織形式和服務方式的發展,中小流通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特點,著重發展特許加盟和中小企業間的自由連鎖,進一步提高中小企業的組織化程度。鼓勵用現代流通方式改造傳統流通業態,鼓勵中小流通企業發展聯合采購,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規模經營效益。 推動中小流通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大力發展特色化、專業化、品牌化經營,培育一批中小企業的知名品牌,弘揚和發展中華老字號。引導企業實行錯位經營,轉變經營方式上陳舊雷同、缺乏服務品牌和以“價格戰”等低層次競爭手段為主的狀況。積極倡導通過聯合、合作、特許經營和自由連鎖等方式,依托有競爭力的企業,形成一批擁有著名服務品牌、多元投資主體的優勢中小流通企業。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當地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體改辦國家經貿委關于促進連鎖經營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49號)中提出的各項支持政策,在簡化行政審批手續、實行統一納稅、減少重復檢查等方面切實為中小流通企業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引導中小企業采用適合自身發展水平和實際需要的信息技術,在有條件的地區進行中小流通企業電子商務試點。 四、支持創辦中小流通企業,放寬市場準入限制 堅持發展流通領域大公司、大集團與扶持中小流通企業并舉。鼓勵創辦中小流通企業,積極開發新的工作崗位。在市場準入、專營商品和服務的指定經營、土地使用等方面,應給予中小流通企業更多的支持,除國家法規有特殊規定外,各地給予外資企業和大企業的優惠政策,應同樣適用中小流通企業。應從鼓勵開辦、方便注冊的角度出發,簡化中小流通企業設立審批程序,除法律、行政法規有特殊規定外,不得設置前置審批。 創造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認真清理各種不利于中小流通企業發展的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研究制定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又有利于中小流通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嚴肅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堅決取消地方保護主義措施,創造有利于中小流通企業與大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要切實減輕中小流通企業負擔,對已取消的收費項目要進行監督檢查,對巧立名目、變相增加中小流通企業負擔的,要堅決予以查處。 支持開展內外貿一體化經營,加快內外貿企業的融合,打破大宗商品內外貿分割的經營管理體制。鼓勵中小流通企業根據企業實際開展進出口業務和國內經營,促進內外貿企業合作,結成戰略合作伙伴,發揮各自優勢,共同開拓國內外市場。對符合《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試行)辦法》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的,要按有關規定給予資金支持。促進中小流通企業引進國外先進經驗和經營管理技術,鼓勵有條件的中小流通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尤其是與優勢工業企業聯手開拓國際市場,積極擴大進出口貿易和對外服務。在對外投資、進出口信貸、出口信用保險等方面中小流通企業應與其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五、完善中小流通企業融資體系,切實解決融資難問題 積極爭取地方有關部門設立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中小流通企業的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立支持中小流通企業的發展基金,或在政府統一支持的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中安排一定規模的資金,重點用于扶持中小流通企業的創立、擴大經營服務規模、人員培訓、信用擔保及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各商業銀行,推動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業信貸支持的指導意見》(銀發 〔2002〕 224號)精神,加大對中小流通企業的信貸支持,完善對中小流通企業的金融服務,擴大授信額度,開發新的信貸服務項目;鼓勵各類信用擔保機構積極開展中小流通企業的擔保業務;要制定相應政策,鼓勵、引導社會各方面資金投入中小流通企業的改造和發展。 拓寬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流通企業利用股票上市、資產重組、股權置換等多種方式籌措資金。鼓勵上市公司和外商參股、整合中小流通企業,引導、推動并規范中小流通企業通過合資、合作、產權出讓等方式利用外資進行改組改造。符合條件的中小流通企業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發行企業債券。 六、切實將中小流通企業發展納入當地經濟發展規劃,在用地、用電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結合城市發展和城區改造以及新建居民區的開發,合理規劃大中小商業網點布局,促進大型商店與中小店鋪的協調發展。要合理安排中小流通企業的用地,為中小流通企業提供生存發展空間。大中城市根據城市總體規劃,遷出或關閉的市區污染大、占地多等不適應城市功能定位的工業企業所退出的土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協調城市規劃部門,支持符合規劃的中小流通企業使用。逐步解決流通企業用電價格高于工業企業的不合理現象。 加大對中西部和東北地區中小流通企業發展的扶持力度。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和用好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各項政策,包括在財政、稅收和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政策。鼓勵和吸引國內各類投資者以及外商到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投資創辦中小流通企業。 加快農村地區中小流通企業發展步伐,要積極鼓勵創辦為農民、農村、農業服務的中小流通企業。要注意適應當地市場需求,因地制宜地發展有優勢的中小流通企業,大力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參與流通業。鼓勵優勢流通企業改造現有農村流通網點,注重改善當地流通和服務的條件,提高農村商品流通水平。鼓勵中小流通企業成為“貿工農、產供銷”一體化龍頭企業,參與農產品流通。 七、積極支持中小流通企業進行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 積極倡導采用現代化科技管理技術,提高中小流通企業運用現代科技成果的能力。支持中小流通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改變店容店貌,積極應用計算機管理等現代化手段,在零售企業和門店經營中推廣使用時點銷售系統(POS),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系統(MIS),積極創造條件,提高中小流通企業的信息化水平。 認真落實好國家有關支持企業技術改造的政策,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可列入國債資金項目計劃給予貼息支持。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爭取當地有關部門加大對中小流通企業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對中小流通企業的技改投資、購置設備等給予一定的扶持政策。對中小流通企業科技創新按有關支持政策給予有效扶持。 充分運用財政和金融手段支持流通企業進行結構調整,重點支持現代流通方式的推廣和運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在財政補貼、土地使用等方面,鼓勵連鎖經營企業發展,尤其是到城市社區、農村建立營銷網絡;引導企業加大利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作業方式的力度,采用現代管理技術,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鼓勵各類流通企業發展電子商務。 八、健全中小流通企業服務體系,提供人才培訓、信息服務 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建立面向廣大中小流通企業的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為中小流通企業在政策、技術、市場、人才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務。 加強人才培訓。整合社會資源,創新培訓方式,形成政府引導、社會支持和企業自主相結合的培訓機制,開展面向中小流通企業的投資咨詢和職業技能等方面的培訓。積極探索面向流通行業的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加快培養中小流通企業所需各類人才,加強崗位職業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信譽意識、競爭意識、服務意識和業務水平。 要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推動中小企業行業協會等中介機構的發展,發揮其在服務企業、行業自律、加強企業與政府溝通等方面的作用。鼓勵社會各類中介服務組織增強服務意識,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輔導、企業診斷、市場營銷、投資融資、貸款擔保、產權交易、技術支持、人員培訓、對外合作、展覽展銷、法律咨詢等服務。 九、加強組織領導,扎扎實實做好工作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轉變觀念,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新階段、新形勢、新體制下加快發展中小流通企業的重要意義,真正把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的發展放到重要位置。要學習借鑒發達國家政府十分重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經驗,做好對中小流通企業的扶持、引導、服務工作,努力為中小流通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同時,要進一步研究探索并逐步建立中小流通企業相關統計制度。 要轉變職能,結合地方機構改革,將扶持中小流通企業發展作為商務主管部門的職責和重點工作。要牢固樹立為中小流通企業服務的意識,針對他們在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研究具體措施予以解決。要加強輿論宣傳,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營造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加強與發展改革委、財政、金融、稅收、工商等有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積極爭取各方面的理解與支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本地區貫徹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和本意見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制定和實施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工作重點,因地制宜,切實做好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