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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風運動糾正零售商運行不合規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3日 02:43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郝倩發自上海

  “出臺這個《辦法》,絕不是為了逼迫零售連鎖企業。”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秘書長裴亮認為,要正確解讀《辦法》,就應該將之看為“逐漸糾正零售商運行中不合規方式”的一次“整風運動”。

  裴亮所說的《辦法》即為商務部市場建設司出臺的《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能否突破行業潛規則

  “一個巴掌拍不響。”裴亮客觀評析說,“店鋪裝修費”、“店慶費”等多種費用的出現本身就是零售商和供貨商雙方博弈的結果,要改變行內“潛規則”必定會遭遇諸多阻力。

  事實上,《辦法》可能規定的零售商不得收取的多種費用核心就是“價格”。“如果做減法,名目繁多的費用全部并入‘進場費’,那么理論上價格問題只需要‘買賣’雙方談判就可以達成一致。”砍去10個花樣收取的費用會讓交易本身更加透明簡單化,但也許這種“科學”的運作模式,卻可能是供應商和零售商都不愿看到的。

  比如供應商同時向零售商A和零售商B提供產品,A可以每天出售10臺產品,而B卻能出售20臺。那么供應商提供給A和B的價格則會不盡相同。如果按照《辦法》的要求,零售商不得收取11種費用,那么供應商應付所有費用就統統算入“入場費”中。“入場費”相比各種折扣和促銷費用來說更為透明,如果A、B的入場費因此有價格差,那么供應商則會激起和不同零售商之間的矛盾。而按照現在的解決方案,供應商完全可以以“扣點”、“促銷費”這種暗箱操作的手段來規避權衡不同零售商之間的利益。

  而作為零售商來說,也希望多種繁雜的收費條目出現。這有兩點原因:一是零售商希望看到更多的現錢回籠,花樣多,收錢的手段也多;第二是對稅費的規避。如果很多費用都算入正常產品的采購價格中,那么就需要上繳17%的增值稅,但是如果將購買產品的“差價”轉為“收費”,就只需要上繳5.5%的營業稅。

  也許,

  “不論是供應商還是零售商都不愿看到問題簡單化。”

  而從另一方面來看,治理“亂收費”可以增強零售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說得不好聽一點,現在很多零售企業都是‘自殺行為’。”裴亮不客氣地指出,分析現在國內的零售商,大大小小都存在“管理水平低下,經驗不足”的問題。“在國外,零售商扮演的是gate-keeper(守門員)的角色,應該根據商品供應、零售經驗以及先進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對商品進行篩選。而不是根據商品的促銷費用和各種費用交付的多少來選擇品牌和商品。”“三角債”亟待“付債底線”的制定

  《辦法》將零售商供貨商雙方支付期限定為“不得長于收貨后75日”。裴亮認為這是對現行零售行業的“賬期”設立了一條底線,“是一個非常務實的辦法”。

  零售商要開店,就要大筆的錢。而國內的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只有屈指可數的幾十家零售企業,更足以說明零售企業融資渠道微弱,這是零售企業習慣“欠債”的原因之一。

  “但并不能因為沒有錢,就占用其他企業的錢。”根據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的統計,零售企業的凈利潤只有1個點多一點,正因為投資回報的微弱,零售企業將資金轉移到

房地產等高利潤的行業,這種“欠債不還”已經十分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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