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鄭盎記者楊聯民上海報道】醞釀已久的《上海百貨零售企業價格促銷行為自律規范》(以下簡稱《自律規范》)近日正式出臺,這意味著消費陷阱有望被一網打盡。
《自律規范》明確提倡以款代券的促銷方式,即消費者買足規定數量的商品后,將送券額度折合成現金,在付款時直接扣除,而不是消費者必須購買另一件商品才能使用贈送券。
《自律規范》同時要求凡采用購物送券、價外贈物、有獎銷售、積分返利等促銷措施都要規范,應明示送券使用范圍、使用期限;明示贈物的品名、規格、數量;明示設獎的種類、中獎概率、獎金金額或獎品種類等。
《自律規范》要求商家堅持明折實價,所有標簽要執行以下規定:明碼實價的商品不得商議降價;明碼降價的商品要標明降價前一
次的售價和降價原因并按降低的價格進行交易;明碼議價的商品不得再以優惠價名義降價。
《自律規范》規定在促銷活動中凡有不參加促銷活動的柜臺或商品,就不能標以“全場”、“全部”等字眼;凡促銷活動中各柜臺或各商品促銷價格不統一的,不能標以“全場打×折”的字樣;凡促銷活動中所標的折扣商品,必須做到名副其實,有貨供應。此外一些促銷廣告必須保證廣告的真實性、準確性,不得以不實、虛假廣告誘騙消費者購買商品。
《自律規范》要求商品和贈品都要履行“三包”責任,杜絕劣質假冒商品欺騙消費者。
(22E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