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一詞雙解直銷企業試探計酬出路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1日 03:11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陳榕發自廣州 直銷立法出臺20天來,各個直銷企業最主要的工作是研究政策和轉型戰略,使得企業構架達到法律要求,其中30%的計酬上限是許多企業的主攻點,也許有些企業已經為這一緊箍咒找到了破解的密語,經銷商模式就是很多企業正在采用的方式。
針對目前30%的計酬上限規定,各個公司都在尋求不同的出路,而其中一個典型做法是借用“商”的概念來避開這個限制。從字面理解,《直銷管理條例》只規定了直銷企業支付直銷員報酬的標準,但如果,該直銷員并不是一個簡單意義上的“員”,而是一個“商”,是一個從法律意義上可以和直銷企業平起平坐的經銷商法人呢?這個時候,30%的上限是否還有規范的效力呢? 按照安利現有的制度,當一個銷售人員做到一定業績之后,他在公司內部就擁有了成商的資格,這個時候,如果這個銷售人員自己愿意,他就可以去申請工商注冊,然后以一個“商”的身份來經營安利。正因如此,許多安利直銷員遞上來的名片上都注明著“某某商行”的字樣。這種模式借用了批發零售渠道中經銷商的概念,而此時,他們和安利之間的利潤作何分配,在已出臺的直銷條例中并無明確界定。 類似的情況在玫琳凱的操作中也有所體現。根據記者了解,目前玫琳凱在全國有900家直銷門店,據玫琳凱公司自己介紹,這些直銷門店大多都是授權經銷商開的,而這些授權經銷商也一般都是從玫琳凱的普通銷售人員慢慢做上去的。“授權經銷商都是法人,我們跟他們采取的是批發零售的合作方式。”玫琳凱(中國)化妝品有限公司全國媒介經理周先生對《第一財經日報》說。而事實上,玫琳凱也不打算拋棄這種操作模式,根據該公司的計劃,估計到今年年底這樣的授權經銷商會超過1400家。 而另一方面,如新公司兩年多來一直沿用的與銷售人員簽勞動合同的做法則是另外一種思路。因為是全職員工,利潤提成就變成員工薪水,給員工多少薪水,公司則有主動權。同時,如新公司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也透露說,他們今后會考慮在直銷條例規定的范圍內雇用兼職的銷售員,不過保證會遵循30%的計酬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