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80年代末,日本一家賣磁性保健床墊的Japan Life公司在我國開展傳銷業務。該公司未經任何官方的經營許可。
●1990年11月14日,中國大陸第一家正式以直銷申請注冊的公司——中美合資廣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直銷正式被納入了工商管理的正式范疇。
●1994年8月11日,國家行政工商管理總局發出《關于制止多層次傳銷活動違法行為的通告》(233號文)。9月2日再次發出《關于查處多層次傳銷活動中違法行為的通知》(240號文)。非法傳銷的發展速度得到了遏制。
●1995年3月28日,國內貿易部發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層次傳銷管理條例”立法工作機構,著手起草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同年9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停止發展多層次傳銷企業的通知》,對國內再次過熱的傳銷進行規范限制;隨后不久,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關于審查清理多層次傳銷企業的實施辦法》。
●1996年4月我國政府經過審查,首次批準了41家傳銷企業可以開展多層次傳銷業務,4月28日,國家工商局向41家多層次傳銷企業頒布了《準許多層次傳銷經營意見書》。
●1997年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了《傳銷管理辦法》。提出單層次傳銷和多層次傳銷的定義。
●由于對多層次傳銷和單層次傳銷的區分沒有嚴格的標準,大大小小的非法傳銷公司如雨后春筍般地涌現出來。以至于到1997年底到1998年初,非法傳銷大肆猖獗,國家對直銷企業幾乎失控。1998年4月21日,國務院頒布了《關于禁止傳銷活動的通知》,對整個傳銷行業全面禁止整頓。
●同年6月18日,國家三部委(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國內貿易部)發出《關于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明文規定:規定“外商投資傳銷企業必須轉為‘店鋪+雇用人員推銷’的運作模式”。并批準了安利、雅芳、玫琳凱等10家外商投資直銷企業轉型經營。
●2001年,我國加入WTO。中國政府承諾:以商業方式存在提供的無固定地點批發或者零售服務(包括傳銷)在入世3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2005年4月8日,雅芳公司正式獲得國家商務部和工商總局批準,從而成為國內首家被允許進行直銷試點的企業。
●2005年9月1日,涉及《直銷法》的兩部核心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正式出臺。《禁止傳銷條例》將于11月1日生效,《直銷管理條例》于1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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