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餅搭售處罰細則缺位 酒店高價月餅暗度陳倉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8日 05:00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張朝暉 實習生 卞璽 福州報道】 一盒月餅動則上千元,甚至上萬元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在全國上下一片“月餅瘦身”的呼聲下,人們驚喜地發現今年的月餅價格終于下降了。但是,在一片大好的市場氛圍中,記者卻仍然發現有部分月餅存在搭售紅酒等違規行為,那就是“酒店月餅”。
據一位月餅銷售人員介紹,今年由于國家規定月餅不允許搭售其他商品,所以與往年搭配紅酒、茶葉等產品銷售的月餅相比,今年月餅的成本確實降低了不少。可是,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福州市內部分星級酒店出售的月餅仍然存在搭售紅酒、茶具等違規行為。在福州西湖大酒店的月餅展示柜臺,記者看到該酒店出售的“西湖之月”系列月餅中仍存在部分搭售紅酒的現象,其中最貴的一款“金尊月”的盒中為四塊月餅及一瓶紅酒,售價為688元。 面對這種違規行為,一位業內人士分析,雖然目前月餅正在“瘦身”,但由于社會上一些送禮的不良風氣依然盛行,高檔月餅特別是搭售紅酒等其他商品的月餅仍然很有市場。于是,在利益的驅使下部分酒店利用“酒店月餅”擺放在自己酒店內部銷售這樣一個較為隱蔽的特性,繼續進行違規銷售。此外,由于“酒店月餅”銷售上較為隱蔽的特點,有關部門在監管上也存在一定的漏洞,給了他們可乘之機。 記者在福州市工商局了解到,由于目前月餅搭售其他商品等違規行為的相關處罰規定尚未出臺,“目前發現違規的月餅銷售行為只能責令其下架、整改,但具體處罰規定目前沒有。下一步工商部門將和有關部門一道研究相關的處罰辦法,做到既要符合法律又要有所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