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常菁葉 加發自北京
《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下稱《公約》)經全國人大批準生效后,政府如果不盡快改變角色,將很可能因為既是生產者也是執法者的尷尬,無法充分行使第三方的監督作用。
昨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批準于2003年5月21日經第56屆世界衛生大會
通過的世界衛生組織《公約》;同時聲明: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公約》第十六條第五款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禁止使用自動售煙機。這標志著《公約》在國內生效。專家指出,這對我國煙草業的影響是全局性的,全面的煙草行業改革也將隨即展開。
《公約》是在世衛組織主持下達成的第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國際公共衛生條約。《公約》生效后,締約國將必須嚴格遵守文件規定的各項條款:提高煙草的價格和稅收,禁止煙草廣告,禁止或限制煙草商進行贊助活動,打擊煙草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在香煙盒上標明“吸煙危害健康”的警示,并采取措施減少公共場所被動吸煙等。
資深煙草行業研究專家張俊英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全國人大已經批準了《公約》,但對中國煙草行業對煙草業的影響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公約》促政府角色轉變加速
煙草經濟專家周陽敏博士表示,煙草作為中國一個具有壟斷性質的行業,《公約》經全國人大批準生效后,政府如果不盡快改變角色,將很可能因為既是生產者也是執法者的尷尬,無法充分行使第三方的監督作用。
周陽敏認為,政府的角色轉變,必須靠煙草企業的改革來完成。中國煙草的民營化改革是中國煙草改革的唯一路徑選擇。只有國內煙草企業徹底走入市場,政企徹底分開,政府才會真正成為第三方監督者。
這也就是諸多業內人士呼吁政府打破現行的各級煙草公司和煙草專賣局“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體制,建立和完善真正的煙草行業非官方組織,逐步取代目前煙草專賣機構的部分職能,實現政企分開,使煙草企業之間充分開展市場競爭。
控煙組織處境堪憂
據了解,2002年度中國納稅百強企業排行榜上,有35家煙草加工企業上榜,煙草加工業成為納稅百強中的“第一大稅源”。對于控煙,中國面臨著生命健康與經濟發展的兩難選擇。
“原來衛生部有相應機構執行控煙職責,但缺乏完整的組織體系。這次全國人大批準《公約》之后,《公約》的合法性在國內得到保證,將會對中國的控煙工作起到積極作用。但是,不能忽視的是,這僅僅是控煙工作的第一步,如果后續相關的人、財、力不能及時跟上,下一步的具體工作就很難展開。”周陽敏說。
據周陽敏介紹,雖然中國在省(區)、市、縣三級都有相應的控煙組織,但它們并沒有納入衛生部的正式編制。目前中國控煙組織面臨的尷尬境遇是,開展工作的經費得不到保障,經常是借錢度日,甚至有時候要靠煙草企業的贊助過活。
周陽敏認為,如果政府相關部門不能徹底解決控煙組織的“財政危機”,控煙組織開展的活動是否會“變味”和它們到底能發揮多大的作用都應該被質疑。
張俊英表示,衛生部已經牽頭在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設立了全國控煙辦公室,對全國的煙草危害控制情況進行監控和指導。如何將政府和民間的控煙力量更為有效地結合起來,應是今后中國控煙工作需要研究的重點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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