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集團與新加坡金管局達成和解協議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2日 15:14 中國民航新聞信息網 | |||||||||||
本網訊(實習記者胡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本月19日發表公告稱,根據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289章)第232(5)條的規定,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中航油”)已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就支付民事罰款簽訂了協議,此協議是關于2004年10月21日中航油集團公司由德意志銀行出售所持有的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公司”)股票事宜(“股份配售”)的相關問題。
新加坡金管局公告表示,中航油于2004年10月21日以每股新幣1.35元的價格配售了1.45億股新加坡公司的股票,根據新加坡當局的調查結果,中航油是應新加坡公司的請求進行了股份配售,以滿足新加坡公司當時的保證金需求,股份配售的目的是為了籌資,以避免新加坡公司破產,股份配售所得的凈收益也全數提供給了新加坡公司,以滿足其保證金需求。金管局認為中航油的股份配售行為不符合證券與期貨法的相關規定,中航油為此同意向新加坡金管局支付新幣800萬新元的罰款。 新加坡金管局副執行董事ShaneTregillis先生強調:“在決定行動和處罰的過程中,金管局考慮到了本案的具體事實和減輕因素。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以負責任的方式致力于新加坡公司商業重組計劃,為新加坡公司提供了道義上、管理上及財務上的支持,協助新加坡公司迅速制定了一個商業重組計劃,且該計劃得到了債權人的壓倒性支持。中航油還配合了政府部門的調查。這些行動表明了其在新加坡公司發生危機以后的積極努力,并在新加坡法律下負責任地處理此事。” 中航油新聞發言人表示,在有關股份配售等問題解決后,集團公司期待著新加坡公司能夠重組成功,為股東創造價值。 作者:實習記者胡毓 (來源:本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