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問海珠城廣場塌方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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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9日 08:55 第一財經日報 | |||||||||||
海珠城廣場事件至今仍然余波未了,上周因海珠城廣場塌方而塌陷的海員賓館被爆破拆除。按照廣州市政府之前公布的事故處理流程,海珠城廣場事故在搶險工作完成以后,接著就將追究事故責任。 原本好端端的一個和諧環境,讓這么一個工地坍塌事故,攪得人心惶惶。雖然說目前事故原因已經初步查明——長期違規施工造成如此重大的安全事故。但是,一個號稱海珠區
這一事件中,雖然本報對事件經過及肇事公司的背景都曾于7月29日及8月5日作了詳細報道,但仍然有種種疑點難以獲得解答。 一是設計單位和建筑單位是不是也該對這一事件負責任? 廣州安監局的檢測報告說,工程的設計方案在上報時他們就發現有問題,但甲方拒不整改。而且在施工過程中,基坑竟還比原來是設計方案再深挖了4米多,造成懸空樁。但是,為海珠城廣場作設計的廣州市總設計院是廣東省甲級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企業,為什么會出具有安全隱患的設計方案?而施工單位——廣東省機施公司也是一家國有老名牌建筑企業,卻為何在接到群眾頻頻投訴地面出現開裂下沉跡象的時候,建委也發了5次安全警告通知書后仍然繼續開工?而他們“我們要聽甲方的”這樣的回答,又能否讓公眾滿意? 二是為何有關部門沒有強行制止違規施工? 在安監局的報告中說,基坑自2002年10月31日在未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情況下開始施工,中間多次停工,直到2005年7月7日才由廣州市建委發給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廣州市建委為什么在其違規建設2年9個月后,還是發給了施工許可證?而且施工證發出半個月后,事故就發生了。 在事發后,建委對媒體表示曾發出兩次停工通知書,要求工地停工整改,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也提出整改要求超過五次,但甲方從未理睬過。為何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部門也沒有強制執行停工令? 三是海珠城廣場規劃的疑問。 有知情人曾表示,海珠城廣場的現址原是1992年才興建的海珠文化中心。后來為了給規劃為海珠最大的“商業文化中心”海珠城廣場讓道,于2001年拆除。雖然記者在規劃部門的查詢處查不到海珠文化中心的相關資料,有關部門對這一問題也沒有回應。但如果傳聞屬實的話,為什么要拆除一個只有9年樓齡的辦公建筑而不能通過改造使其繼續發揮作用,這一方案當時是否經過了充分論證? 四是海珠城事件造成的損失誰來負責?怎樣負責? 據悉現階段海珠城廣場的搶險及居民的安置費用都是在由政府墊付。開發商南誼房地產負責人已經被拘留,而其公司的注冊資本僅為1000萬元。那么海員賓館、196號居民樓以及死者家屬、無家可歸的近兩百戶居民的損失,這筆預計可能上億元的賠償又由誰出?怎樣確保受到影響的單位和家庭都能得到合理的賠償? 每次出現工地事故后,有關部門都會立即組織人手搶險及在全市展開巡查,公安、武警、消防、醫療、交通、民政等部門也都全力搶險救援,他們的及時反應值得稱贊。但是,防患于未然這個道理人人都明白,為何在事前,我們卻并沒有見到如此迅速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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