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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鹽業改革實施新政 專賣模式三年內將鋪開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7日 14:05 21世紀經濟報道

  見習記者 宗 文

  廣州報道

  關于鹽政以及鹽業改革方向的話題,正在廣州被發掘出新的維度:

  8月3日,廣州市經貿委、市食鹽專賣局和廣州鹽業公司聯合舉行“廣州市食鹽專營經銷部、零售店授(掛)牌儀式”,首批90家經銷部、2000家零售店成為統一配送、統一價格、統一管理的食鹽連鎖經營門店。根據該計劃,到9月底,掛牌經營的專營店將增加到3500家。

  2004年啟動的鹽業管理體制改革,結束了廣東鹽業過去“政企不分”的歷史,也令廣東鹽業出現新局面。在今年7月20日的廣東省鹽業系統半年經濟分析會議上,省鹽業公司總經理沈志強指出,今年上半年廣東省鹽業經濟運行情況總體良好,其中鹽的總銷量同比增長10.32%,利潤同比增長2.26%。但是當前“政企分開、小工業鹽可能放開”形勢、供求變化形勢以及企業內部都出現了一些新傾向,需要加大改革和管理力度,建立彈性的價格政策,以最大限度地奪取市場。

  有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廣州食鹽管理部門和專營部門在零售環節推行專賣舉措,不僅便利民眾,更將對私假鹽的渠道造成巨大壓力。

  專賣模式的廣東愿景

  舉行專營儀式后兩天的8月5日上午,記者在位于廣州東圃大馬路農貿綜合市場的興隆商行發現,“食鹽專營零售店”的匾牌還沒有來得及掛上。老板給記者出示匾牌,上面印著“廣東省鹽業運銷集團公司廣州分公司授權、廣州市食鹽專賣局管理”。

  廣州市經貿委副主任郭偉光告訴記者,“90+2000”只是首批,肯定還會帶動沒有掛牌的零售店申請加入銷售網絡,“今后還將逐步加強廣州城鄉接合部和邊遠地區、山區的加碘鹽供應的力度”。

  廣東省鹽業總公司專營部的姚處長表示,此種模式將在省內推廣!皬V州是率先實行食鹽經銷部、零售店統一掛牌經營的城市,接下來佛山、東莞也會實行。有關部門會爭取用兩到三年的時間向全省鋪開!

  非食用鹽、非碘鹽和不合格碘鹽在廣州的市場上占一定比例。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發改委、公安部、衛生部等四部委已經于5月上旬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整頓和規范鹽業市場秩序的專項行動。今年5月,廣州市經貿委也已制定了《關于推進廣州市食鹽銷售網絡建設的意見》。 東圃興隆商行的老板也向記者透露,現在每兩三天就有鹽業公司的巡查員來查處私假鹽。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打查私假鹽的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去年開始的體制改革中,原來由省鹽業總公司承擔的鹽業行政管理職能劃入省經貿委,設立鹽業管理辦公室,撤銷原來省食鹽專賣的牌子;市、縣鹽業公司也將改為經濟實體,不再掛政府行政機構的牌子。有知情人士表示,現在廣東省的鹽業行政執法職能已經從省鹽業公司轉到了省經貿委。

  “目前由各地市食鹽專賣局執法人員負責,鹽業公司協助巡查,廣東省鹽業總公司的相關人員就有近千人!睂τ谑←}業公司一年用于協助執法的經費和人員開支近2000萬,省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何錦鴻不置可否。

  關智生認為,這其實從另外一個方面說明了力促食鹽專賣模式的必要性,“完全查禁私假鹽如果不具備能力,做專賣通暢的話倒是可以降低打假成本”。記者被告知,所有連鎖網點都必須簽訂《履行不經銷私假偽劣食鹽承諾書》,一旦被發現經銷假鹽,食鹽專賣管理部門或有關執法部門將對其進行查處,并根據情節嚴重給予警告或摘牌處理。

  “新政”背后的利益博弈進行時

  然而,“新政”卻并不能輕易地斬斷利益背后的“黑手”。

  8月5日下午,掛牌后的第三天,記者選點走訪了部分由廣東省鹽業運銷集團公司廣州分公司提供名單的首批掛牌的經銷部和零售店,竟然發現有的企業照樣售賣私假鹽。

  在廣州市天河某個剛掛牌的經銷部,記者以所開酒店需要大量用鹽的名義詢問有沒有便宜點的食用鹽。該經銷部售貨員剛開始時說只有80元/100斤的加碘鹽,打量記者一番后則表示有40元/100斤的鹽,稍后又說,你開酒店用50多元的鹽比較好,質量上與正宗的公鹽沒有區別。記者隨后走訪了一些綜合市場的經銷部,發現幾乎每家有不同價格檔次的鹽,分80元、50元、40元不等,以應付鹽業管理部門的稽查。廣州市內一些零售店和士多店的貨大多都來自這些經銷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士多店老板道出“真情”:“賣公鹽利潤太薄,根本賺不到錢。所以不少經銷部和零售店選擇鋌而走險!

  “搞食鹽專賣自然會牽扯到各方的利益,特別是專賣的經銷商、零售商與鹽業公司之間的利益關系,加盟專賣的商鋪的利益,專賣與非專賣店之間在進貨價上的區別等等。”關智生說。

  實行食鹽專賣后,廣州的食鹽市場上非專賣和專賣兩種形式并存,但是記者從廣東省鹽業運銷集團公司廣州分公司了解到,對待專賣和非專賣,目前在批發價格上并沒有區別。不過他們表示,以后會印發資料宣傳,把這些專賣店和專賣部的名單登出,告訴市民哪些地方可以買到“放心鹽”。

  首批專營的90家經銷部和2000家零售店在廣州的食鹽銷售市場中只占小部分。以東圃大馬路農貿市場為例,東圃農貿市場里公開賣鹽和私下賣鹽的大概有幾十家之多,但愿意掛牌的不多。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一般的商行每天可以賣掉100斤鹽,每100斤公鹽與私鹽的利潤差額在40元左右。受利潤的驅使,不少賣私假鹽的商販因為怕受罰,都不愿意掛專賣的牌子。

  據了解,按每人每年約5公斤的食鹽消費量計算,1500萬的廣州人每年的食鹽總量約在7萬多噸,而這7萬多噸中估計有約五分之一的市場被私假鹽所沖銷。

  新政對接法規修訂

  “新政”推出后,不少專家學者在肯定其積極意義的同時,直言其局限性相當明顯。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經濟系副教授關智生指出,實際上,現在市民都對私假鹽有所“敬畏”,一般都在一些大型的連鎖超市和值得信賴的零售店里買鹽,但是廣州人的戶外飲食比較頻繁,對賓館酒樓、大專院校等一些公眾場所的食鹽來源的監控在這一“新政”中卻并沒有反映,形成安全隱患。記者在暗訪中了解到,一些經銷部零售時用的是公鹽,而銷往大專院校、賓館酒樓的卻是直接從倉庫里拿出的私鹽。

  廣東食品行業協會會長張俊修則指出,不知道這次掛牌的目的何在,如果是給消費者一個承諾,那么如果出現掛牌的經銷商和零售商售私售假,出了問題,誰來擔負責任?鹽業公司能不能保證掛牌的零售商和經銷商不售私售假?這實際上是一個法制范疇的問題。搞食鹽專賣可以,但是后續的配套措施能不能到位是關鍵,而不是光發一個牌照的問題。

  也有專家指出,目前在廣東,地方鹽業管理法規中與國家法規相抵觸的條款,鹽業公司與各方的利益沖突已十分激烈,1999年制訂的《廣東省鹽業管理條例》已不適應當前形勢,修訂不可避免。據記者8月8日從廣東省鹽管辦了解到,新的《廣東省鹽業管理條例》目前正在修訂中,該次修訂內容主要就是針對食鹽的。

  愛問(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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