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副部長張志剛直言直銷立法不能早熟早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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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6日 10:46 經濟觀察報 | |||||||||
本報記者 房煜 王延春 北京報道 已經進入國務院法制辦等待審議的《直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出臺已是指日可待,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這部法規的商務部官員并沒有“松了口氣”的感覺。 8月2日,商務部副部長張志剛說:“《直銷法》正在緊鑼密鼓地制定中,一旦時機成
擔心 同樣是在這個會議上,商務部一位官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直銷是一種很好的商品流通方式,但要從法規上根除金字塔詐騙,規范直銷業者的經營行為和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禁止和懲處金字塔欺詐。” 何為金字塔詐騙?一般認為,其與直銷的最大區別是,金字塔詐騙以拉人頭、收入門費賺錢,而直銷仍是以賣產品賺錢。與傳統營銷不同的是,直銷企業是由銷售員直接面對顧客銷售產品,不依賴于中間環節如獨立的批發代理商和固定的店鋪。 中國的直銷立法從一開始就肩負著建立合法直銷行業規范和打擊金字塔詐騙的雙重任務。這樣的雙重任務使立法者小心翼翼,慎之又慎。 根據分工,商務部負責起草《直銷管理條例》和《推銷員管理辦法》;工商局還要專門起草一個《禁止傳銷條例》。有人說,這表明商務部負責繁榮市場,工商總局則負責整治市場。 按照6月7日商務部市場建設司司長廖建成,在商務部網站回答網友提問時的說法,《條例》已報國務院法制辦,預計將于年內公布實施。《條例》核心內容如對銷售人員的獎勵制度也已被公眾知曉。但是,市場的“放”與“壓”相互關聯,商務部并不因有工商總局“保駕”而高枕無憂。 畢竟,中國政府對金字塔詐騙活動進行嚴厲打擊多年,卻遠不能談已取得完全勝利。這種打擊之難,同時構成了直銷行業的開放之難。 1997年時,我國根據形勢發展,國家工商總局發布《傳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是我國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給予傳銷(direct selling)合法的地位。但是, 金字塔詐騙活動在全國蔓延,且局面近乎失控。國家有關部門不得不在一年后下令全面禁止傳銷活動。direct selling從此被稱為“直銷”——“傳銷”成為非法的代名詞。短暫的開放帶來的是更長久的冰封期。 如今,隨著立法出臺的指日可待,又一次行業開放在即,會不會重蹈覆轍? 爭議 在直銷行業巨頭安利公司看來,這部即將出臺的《條例》,并非不夠嚴厲。這反而使他們陷入了另一種擔心:一個較嚴厲的規定,會帶來一個怎樣的市場? 一位安利公司的經理認為,這個《條例》有4個特點:高標準的行業準入門檻;嚴格的酬金規定;嚴格的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包括信息披露要求在內的嚴格的監督機制。 這其中,最讓安利公司感到棘手的是關于酬金的規定,據了解,起初,《條例》中規定的銷售人員計酬比例被確定為:劃撥金額不得超過公司銷售總額的25%,后經過爭論,改為不得超過銷售人員銷售業績的25%。 這一修改,意味著不允許存在多層直銷。而安利一直是以多層直銷為主。 所謂多層直銷,即存在多層銷售商,銷售人員在根據自己的銷售業績計酬后,還有根據“團隊銷售業績”獲得二次計酬的機會。而《條例》現在的規定,等于是只承認第一次計酬。 這樣規定的理由很直白,因為金字塔詐騙也是有層級的。立法者認為,這兩者很容易混淆。 事實上,1997年1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傳銷管理辦法》,即根據銷售過程中直銷商的層數區分了單層直銷和多層直銷的概念。單層直銷被認為是簡單的、可管理的,因而是允許的;而多層直銷被認為會導致價格的增加。單層直銷頒發營業執照的權利下放給了省級工商局,中央政府希望通過不再增發多層直銷的營業執照來控制欺詐行為。 然而,美好的愿望并未催生出有序的市場。雖然《辦法》中不乏法律責任的規定,很多金字塔騙術的操作者依然拿到了合法的傳銷營業執照,然后打著單層的旗號,繼續進行金字塔欺詐行為。 而且,當時在中國一下子冒出了600多家單層直銷公司。為此,新的《條例》規定了更高的準入標準,直銷企業的注冊資本金最低為1000萬美元;同時須繳納上千萬的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立法部門在立法中也曾考慮多層直銷。但由于擔心傳銷等惡果,政府最終制定單層模式,并由雅芳進行試點。商務部一位負責人說,盡管外資直銷企業一直催促《直銷法》的出臺,但是政府部門必須認真、周全,充分考慮其出臺的各種條件。直銷,應該是成熟的市場,成熟的消費者,成熟的企業,成熟的市場監督體系的自然選擇。 但在試點中,雅芳先前為適應中國政策而建立的“店鋪+直銷員”模式,由于直銷員的迅速增加而引來了自己專賣店的不滿,試點之路并不平坦。 對于直銷立法中的種種情況,商務部副部長張志剛表示:“我們的決策必須考慮‘國家利益至上’,必須考慮老百姓的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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