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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可合作經營音像制品分銷企業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5日 08:18 北京晨報

  文化部等聯合制定《關于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

  據新華社北京8月4日電 文化部等5部委聯合制定了《關于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相關工作提出了明確的“允許”和“禁止”事項。

  《意見》允許外商以獨資或合資、合作的方式設立包裝裝潢印刷、書報刊分銷、可
錄類光盤生產、藝術品經營等企業。在中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占有主導地位的條件下,允許外商以合資、合作的方式設立出版物印刷和只讀類光盤復制等企業。在不損害我國審查音像制品內容的權利的情況下,允許外商以合作且中方占有主導地位的方式設立除電影之外的音像制品分銷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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